中卫市撤销沙坡头区蒿川乡
行政区划建制 将其划归兴仁镇管辖
2015-12-09 06:38 来源:宁夏日报
http://www.nxnews.net/ds/system/2015/12/09/011164363.shtml 12月8日,记者从宁夏民政厅获悉,自治区政府于近日批复同意中卫市撤销沙坡头区蒿川乡
行政区划建制,将蒿川乡行政区域划归兴仁镇。目前,人员及资产安置、群众生产生活安排等相关移交工作已全部完成。
原蒿川乡辖区总面积409平方公里,于2008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由海原县划归沙坡头区管辖。从2009年起,中卫市采取整村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组织实施整乡生态移民搬迁,将迁出
人口安置在沙坡头区自然条件和
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的兴仁、宣和等
乡镇。截至今年8月,原蒿川乡行政区域内仅剩59户281余人。随着蒿川乡人口急剧减少,沙坡头区及时将蒿川乡工作人员逐步分流到兴仁等乡镇,及时对蒿川乡政府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并暂移交兴仁镇代为
管理。同时,由兴仁镇负责在蒿川村设置临时工作机构,专门负责保障尚未迁出的280余人的管理和服务。一年来,这种模式运行基本平稳。
近期,按照自治区政府相关批复要求,自治区民政厅
行政区划处对相关移交工作进行了督查。认为蒿川乡撤销后的移交工作过渡平稳,目前已全部完成。撤销蒿川乡的行政区划建制,符合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后的实际情况,为全区类似情况的乡镇行政区划
调整积累了经验。 (记者 张文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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