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036阅读
  • 0回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纳雍县老凹坝乡等6个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10-22
— 本帖被 坤舆任我行 执行加亮操作(2015-10-22) —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纳雍县老凹坝乡
  等6个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5〕223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纳雍县部分乡撤乡设镇的请示》(毕府呈〔2014〕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老凹坝乡、曙光乡、水东乡、沙包乡、寨乐乡、勺窝乡建制,分别设置玉龙坝镇、曙光镇、水东镇、沙包镇、寨乐镇、勺窝镇。以上6个乡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