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02 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文号:浙政函〔2013〕185号字号:[ 大 中 小 ]
衢州市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同意龙游县
调整部分
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衢政〔2013〕26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模环乡士元村、茶场新村、前江新村、虎龙村、白马村、凤基坤村6个行政村划归湖镇镇管辖。调整后,湖镇镇辖2个居民区、4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新光村;模环乡辖17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模环村。
你市和龙游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
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201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