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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改革动向]抛开我国国情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空谈减少行政层级(分省、撤地等)等行政体制改革都是不成立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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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2-27
   从本质上讲行政区划上层建筑,是国体政体结构的重要表现形式。地方政府的各级行政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都与行政区划密切相关。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关系与生产力关系的经典理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关系都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如果它们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那就必然要调整和变革。所以,经济环境是决定行政区划体制设计、确立、调整的根本性因素,行政区划体制必须适应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以经济、科技等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其改革和创新的根本依据。
    由于行政区划体制是政治—行政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政治环境对行政区划体制系统具有直接性的影响和作用,其中尤以国家政权的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政府职能转变对行政区划体制系统的影响与作用更为直接。
    首先,一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着行政区划体制的性质。行政区划体制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是国家实行分级管理的治理方式,必然体现经济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并通过各级行政区政权机构的有效治理来维护和巩固国家的统一与完整。
    其次,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着各国选择不同的行政区划体制模式。单一制国家,由于每一级地方政府都被看成是该国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整体,这就要求构建起来的行政区划体制要适应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的规模、层级的安排要服从于中央政府的集中管理;而在联邦制国家,由于各个成员单位均享有一定的主权,其行政区划体制方面的层级安排、地方政府的规模大体上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治理需要来确定。
    再次,政府职能转变程度也直接决定着行政区划体制类型。如果政府职能不实行转变或转变不到位,那么,管理的幅度也就难以扩大,行政层级相应地就不可能减少,甚至很可能完全依靠行政手段来达成行政划体制的调整与变革;如果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了,管理幅度就能进一步增大,行政层级就能适当减少,在此基础上就能形成扁平式的行政区划体制,这正是我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为之而努力的方向。
    行政区划所包容的核心内容是各级政府行政权包括事权、财权、资源配置权等和行政责任的界定,捡最本质的东西说,行政区划改革就是要调整或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以及区域内地方各层级之间的关系。从中央与地方看,重在寻求集权与放权之间的利益平衡;从地方与地方看,重在寻求全国一盘棋与地方一盘棋之间的利益平衡;从区域内地方各层级看,还是一个寻求利益的平衡问题。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向人们释放了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信号。
    政治体制之中包含行政体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决定》着眼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大局,提出了实施“有效的政府治理”的重大命题。
    从原来“政府管理”到现在的“政府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是治国理念的跨越式飞跃。治理和管理,有着明显区别。从原来的“政府管理”来说,政府和民众的关系,那就是“我强你弱”,“我”是主体,“你”是受体,“我”管着“你”,构成“指令——听从”的关系,这就有着明显的“管卡压”现象。现在采用“政府治理”,治理是一个新的概念,治理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的特点在于,一是强调多主体,参与治理过程的都是主体。政府管理者,这是主体,人民也是主体,还有各组织、各单位、公司、企业、团体,都是某一方面的主体角色,都是主体之一。这就从过去的管理只有一个主体,变为多个主体。二是强调协调合作的方式方法,政府和人民之间、各种机构之间,多采取自愿平等合作的手段和方法。这就不是过去的管理那样,一味地实行强制、操控。三是行政权力运行的方向,既有从上到下,也有从下到上,甚至可以从中间向上、向下延伸开来、铺展而去。而不是过去的管理那样,只是单向度的一个渠道,就是从上到下、有去不回。
   正是在实施“有效的政府治理”大格局下,三中全会强调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继续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等诸项任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简政放权,实行壮士断腕、自我革命。《决定》指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样,政府治理才能够真正受民众欢迎,为民众办事,得民众满意,也才能够更加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 此帖被fengshen在2014-02-27 18:1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2-27
回 小灰灰 的帖子
小灰灰:楼主没有谈到空谈分省、撤地等行政体制改革与我国国情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2014-02-27 17:56) 

分省,撤地,不就是减少行政层级吗?
我意思就是空谈减少行政层级没意义。全篇都在阐述这个问题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2-27
管理幅度只是一个隐形的困难,而且不是对所有的省都成立
显性的困难是地级市不愿放权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2-27
樓主貌似是站在現在政治體制的主觀立場上來反對省縣制,也算是有特點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2-27
回 雅昭 的帖子
雅昭:樓主貌似是站在現在政治體制的主觀立場上來反對省縣制,也算是有特點了。 (2014-02-27 18:24) 

错,我非常赞成省辖县,减少层级!这也是是我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为之而努力的方向。

但是必须得在行政体制改革到一定程度,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之后才能实施,否则会降低行政效率。

政府职能不实行转变或转变不到位,那么,管理的幅度也就难以扩大,行政层级相应地就不可能减少,甚至很可能完全依靠行政手段来达成行政划体制的调整与变革;如果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了,管理幅度就能进一步增大,行政层级就能适当减少,在此基础上就能自然而然形成扁平式的行政区划体制。
[ 此帖被fengshen在2014-02-27 21:1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2-27
我赞成楼主观点,在没有搞清权力来源之前,在没有还权于民之前,所有改革都是瞎扯淡,只是为便于维护统治阶级统治而已。
省/自治省----- 县/自治县(市)----- 镇/乡(区)
都市省--------- 市 ----------------------- 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2-27
回 uranium235m 的帖子
uranium235m:TG的中國是不可能實行地方自治的 (2014-02-27 20:03) 

所以我们能跟整体规模相当于中国1/10的日本比经济总量,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3-17
分省--撤地--建都市(直辖市)
小化省份,撤省建都市,都市---区---街道,全国设内陆81都市(和省、区)+港澳台5个=86都市。组建徐州都市(小淮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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