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有感而发,非穿凿附会。欢迎讨论!
在谈论这个话题之前,先说一个大家普遍熟悉同时又不大注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设施细节问题。
楼梯,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日常生活设施。无论是普通民居还是公共建筑,甚至是现代化的超高层建筑,哪怕拥有多个各自独立供电系统的电梯,作为消防应急通道的传统楼梯也是不可或缺的基本配置。按照人体生理学设计的标准楼梯踏步高度约十五厘米,上下楼之间的楼层高度越高,相应的楼梯踏步越多,楼梯也越长,为了节约空间和上下方便省力,楼梯一般都设计成回旋折式,并在转折的地方设置休息平台,这个平台的数量和高度设置有一个科学的幅度问题,太少或太多,都达不到方便省力的效果。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一般楼房楼层间的楼梯休息平台为一至两个,而且上下间隔之间的踏步数量大致均衡,个别特殊用途的如某些商业建筑一层需要比较大的高度,楼梯在设计上会多一两个平台,一般也不超过三个。
这就跟国家行政区划层级和管辖幅度的合理安排问题很类似。
有必要先作一个概念性澄清:何为基层政区?
民主体制国家基础自治体就是基层政区,这个应该没有多少歧义。而在没有地方自治的中国,基层政区应该是拥有国家行政权力机构的最低级政区单位。如古代的县和现在的乡镇,再往下的厢坊保甲和村居之类不算。
如果把楼房底层比作基层政区,往上一层比作国家行政机构,那么楼层的高度就对应国家的规模,连接上下楼层楼梯之间的休息平台就是中间级政区,而每级间隔的楼梯踏步数量就是管辖幅度,层级数量跟幅度成反比,就像楼梯的设计一样,只有二者之间有一个合理的平衡,才能达到方便省力的效果。楼梯平台如果设置太多太少或者上下级楼梯踏步数量严重不均匀,都会起反作用。一个国家的行政区划架构不也正是如此吗?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郡县化历史悠久同时又缺乏地方自治传统的国家。
在建筑的设计上,楼梯平台的布局必须联系楼层的高度通盘考虑,譬如三米高的楼层,在一米五左右的高度设置一个楼梯平台最合适,如果楼层高度有四米,就应该增设一个平台或者把平台高度稍微提升一点,相应减少或增加一点每级的踏步数量,而如果楼层的高度有五米,那就只能增加一个平台了。
隔壁家的楼梯平台设计高度一米五,不但美观大方,而且上下楼方便实用,你看过后羡慕不已,于是回来照葫芦画瓢,也试图把自己家的楼梯平台改造为一米五的高度,却忘了最核心的一点:人家楼层高度是三米,而你家的楼层高度有五六米。。。。。。。。。。。这就是本坛一些府市派观点的真实写照,尤其是哈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