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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youyuan于2010-10-15 10:31发表的 :明知现在的通名体系复杂、混乱而不完善还一棒子打死的反对增加或更改现行行政区通名,这显然在逻辑上就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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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jiangxinwang于2010-10-15 12:01发表的 :如果通名不够用了,增加点也没事。关键现在通名这么多还要增加,就有点劳民伤财了。支持楼主的建议。
引用第5楼环球旅客于2010-10-15 14:14发表的 :复杂而混乱,只能是减少才能解决,而不是更改。
引用第4楼Zorro于2010-10-15 12:21发表的 :现有的问题是“市”级别泛滥,“区”级别也泛滥。你为了和谐而不增不改,怎么整理?
引用第7楼youyuan于2010-10-15 16:10发表的 :不知道现在的通名多在何处?现在的通名的问题就是少了没有能够准确的展示出通名对应的区划层次和政府组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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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jiangxinwang于2010-10-15 19:04发表的 :不能因为行政级别多,就要行政通名多。一级一个通名也够了。比如将“自治区”改为“自治省”,“特别行政区”改为特别行政省,等等。属于省级的就叫省,属于县级的就叫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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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8楼皖州于2010-10-16 12:34发表的 :我觉得只需规范通名名称即可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地级: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县级: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引用第17楼皖州于2010-10-16 12:31发表的 :区、特别行政区、新区是三种不同概念的通名不在泛滥范围之内。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会简称香港区自治区是三字通名,特别行政区是五字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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