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3]13号)精神 , 5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定州、辛集为河北省首批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赋予定州、辛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活力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尽快适应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对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直管县[2013]1号)要求,两市正在抓紧进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标学习和业务培训,以确保6月1日按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入轨试运行,2014年1月1日实现正式入轨运行。
定州、辛集分别是京石线和石衡线上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河北省“十二五”期间优先发展的高品质中等城市和新兴区域中心城市。两市1986年撤县设市,是2005年河北省首批扩权县和2009年首批财政直管县,具有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产业特色突出、人口规模较大等特点。定州、辛集列为首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将有利于减少行政层级、降低行政成本、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于突破县域经济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意义重大。
据了解1月15日在2013年第一次省编委会上,省编制委员会主任张庆伟强要求“在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上要有所突破。要按照根据人口多、区域特征明显的原则,慎重调整试点,精心设计好程序,把握好时间节点,稳妥加以推进。”5月6日召开的中共河北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将“下大力量把县域经济和县城搞大搞强”作为四大攻坚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