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人民公社于2008-06-24 08:45发表的 :
楼主家乡怎样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我家乡现在村5000人.镇90000人.县1200000.辖17个乡镇.231个村及社区.按照你方案我现在就是不改比你改还要好.
现在的村、镇都是大合并的产物,并不是自然产生的,我已经说了:
村——仅仅是自然村,村民自治。
镇——我指的是较大的自然村,而不是现在那种乡改镇或者乡镇合并后的超大镇,而且是由镇民自治。现在再把写漏的一条添上,居民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生活。当然如果认为3000——5万人口过少,那么调整成1万——10万也可以。而且你要注意,我强调的镇是适域镇——即以连片建成区为主适当附属部分的待开发土地,而不是以农业生产生活为主要目的。
县辖市——适域镇的升级版。估计很多县城和经济强镇以及大部分县级市建成区能符合。
至于你的家乡,属于我理解的人口大县,面积适当。根据我的观点:
县将保留。
而你所提的90000人的镇,将连片建成区人口除开,保守估计还有60000人(也有可能只有3、4万人),可以设镇。而剥离出来的广域地区,是单独设乡,还是和周边组合设乡,要看具体情况了。
至于5000人口的村,你可否看见我添加的一条。
况且,我是以全国平均来制定的本思路。
要考虑东、中、西部,内地与沿海、边疆等的差异 。
[ 此贴被炎黄剑在2008-06-25 13:0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