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巴山雕民在2005-8-19 19:28:49的发言:>
可能你所知道的和我所知道的有些出入.....
我所知道的乡以下为村, 也就是你所说的行政村; 村一下为组,也就是你所说的自然村。
按照我国的 村民自治法 , 村的确应该是自治单位。但事实上未必是这样,或者说基层的实际和上面的要求还有差距.....
我所知道的,村级机关是全体村民选举产生村民主任[即村长] 和村委委员, 向村民负责。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由该村的党员代表选举产生,并向乡党委负责!
我所知道的:组,也就是你所说自然村,有的地方又称之为社,一般只设组长一名,和一个非正式的会计一名,没听说还有支书......
在我所知道的,一般个村的决策是书记做的[ 一般也有和一个或几个支部成员或村委成员商量过的, 但最后拍板的是书记! ]村长一般只作为决策的参谋者和执行带头人!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支书好比总书记,村长好比总理, 虽然都是商量后作决定,但分工还是有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