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9楼hechengzi于2007-05-24 15:01发表的 :
在東部這樣交通發達的地區,即使撤消鄉鎮也不需要大規模的分縣。。
这句话说的没有错。尤其是在广东地区,基本上直接把乡镇升格为市,就OK了。在这点操作上,我与那些“省县乡”主张的,一致性比较高。只是珠三角太小,珠三角现在已经全部是地级市,也无县可并无县可撤。
顺便回QQme说我是岛民心态。这话怎么说呢,我既然在岛上生活20几年,那有岛民心态应该也不奇怪,虽然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岛民心态。
不过话说回来,我对中国内地和乡镇政权的了解,却不比很多人少。
况且,按照我这样的操作,对余姚的发展,可以说是非常好的,我不明白余姚人为什么要反对。
根据我的“合并升格”理论。那么余姚地区的划分是这样的:
余姚市、慈溪市(全部或西部)、上虞市(或可包括)合并,升格设立为地级市(或叫道),不设县。其下各乡镇,根据“省府推动、乡镇投票”的原则,自由进行合并重组。
凡合并后人口超过15万,并且工商业人口超过60%的乡镇,即可升格设立县级市。
否则可以合并后升格为县。大家都升格都开心。
最后,余姚道下面,就是余姚市(各街道合并)、浒山市(各街道合并)、周巷市、泗门市、观海卫市、低塘县、梁弄县等市县。
同时,我还主张保留浙江省现在的县级财政独立,因为在我这设计中,虽然省道县,但县与道是却是两个独立的法人自治体,财政行政人事均相互独立,各负责自己的业务。
地方制度改革,我认为两种选择,都可以接受。但我个人倾向A方案。
A方案,就是我这种,在普遍升格的刺激下,取消三级制实现乡镇合并,等于将县级权力下放到现在的中心镇中。
B方案,单纯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但不对县进行合并。
唯有第三种方案,“并县、省县直辖”不可取。原因和帐我前面都已经算过了。
别拿海南说事了,海南是实行了省县直辖,可海南却没把小县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