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须严格执行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
2009年10月16日10: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6日电 由民政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近日指出,必须严格执
行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存在地名标志拼写不规范问题的城市,应尽快整改。
来自民政部网站的消息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近日会同国家标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组
成三个检查组,由司领导带队,分赴上海、江苏、广东、广西和山西就《地名标志》国
家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检查《地名标志》国家标准中六项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鉴
于上海市2010年承办世博会、广州市2010年承办亚运会,而南宁市又是每年秋季东盟博
览会举办地,因此,这些城市又是此次联合检查的重点地区。
从联合检查的实际情况看,各地地名标志系统比较健全,在地名标志的设置、内容、形
式等各个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了《地名标志》国家标准,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生产生活,
大大提高了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的地名标志
用英文拼写地名。
联合检查组在检查中明确指出,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是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大会通
过的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也都做出了明
确规定,这关系到国家尊严,也关系国家法律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
联合检查组强调,存在地名标志拼写不规范问题的城市,要积极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提出建议,尽快加以整改。民政部和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将对整改情况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