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矿产资源大省以及拥有众多的国有大型厂矿和森工、农场企业的黑龙江,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有几个鲜明的特点:资源型城市担纲“大任”的多,甚至超越传统的政治中心城市,如大庆、鹤岗、双鸭山、鸡西;“政企合一”的多,如伊春和硕果仅存的大兴安岭“地区”;市辖区尤其是袖珍市辖区的数量之多在全国也是闻名遐迩。
一个本来辖县市并不算多的黑龙江省却分为十二个地级市外加一个地区,每一个都按“常规”分区辖县,使得本应该统筹规划和开发的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形成“群雄割据”的区划格局。
而在历史上,在抗战胜利收复东北之后,国民政府尽管曾经把东北规划为九省,相比于内地的省显得有些“袖珍”,却没有在省下设置如内地那样的行政督察区,这种不按常规套路“出牌”的区划机构设置方式在今天看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尤其是对市管县体制下担纲“栋梁”的地级市来说。须知,今日市管县体制下,随便一个地级市乃至其市辖区的机构编制,就足以秒杀国民政府时期的任何一个大省。
即便是在共和国的早期,一个“合江地区”就涵盖了今日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几个地级市区域。而这些城市,尽管也是相当于今天地级市的省辖市,却都是“轻装简从”,机构之精简也远非今日市管县体制所能比拟。
市管县体制除了徒然增加机构编制外,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正面积极意义。
起码,就黑龙江省而言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