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确定重庆、
北京、上海、
天津、广州为国家
中心城市。所谓国家中心城市,就是在全国具备引领、
辐射、集散
功能的城市,这种功能表现在政治、
经济、
文化诸多方面。其实,国家中心城市并非现在才有,我国古代就存在国家中心城市制度;汉代、唐代称为都,分别是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北宋称为京,分别是东京开封府、西京洛阳府、北京大名府、南京应天府。可见,可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一般都是中央直辖市,它在古代被称为“都”、“京”等,现在则称为“直辖市”、“院辖市”、“特别市”。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国家中心城市的布局将会,逐步实现全国布点平衡、趋于合理。从国家战略全局考虑,对整个国土现状全盘统筹,未来我国将在下列五大区域的基础上,设置国家中心城市——直辖市。
北京——首都,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级中心城市,
中国北部(京、黑、吉、辽、蒙、冀、晋)的区域中心,国家级综合
交通枢纽,依托环渤海城市群。新北京直辖市,由北京天津合并而成,1994年3月成立国家级新区——滨海新区。
西京——兰州,国家级中心城市,中国西部(兰、甘、陕、宁、青、新、藏)的区域中心,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依托黄河上游城市群。2012年8月成立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
中京——重庆,国家级中心城市,中国中部(渝、川、豫、鄂、湘、贵)的区域中心,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2010年6月成立国家级新区——两江新区。
南京——广州,国家级中心城市,中国南部(穗、粤、桂、琼、滇、港、澳)的区域中心,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依托珠江三角洲城市群。2012年9月成立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
东京——上海,国家级中心城市,中国东部(沪、苏、皖、赣、浙、闽、台、鲁)的区域中心,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依托长江三角洲城市群。1992年10月成立国家级新区——浦东新区。
——作者:贺应钦,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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