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一篇
河南高院院长司法改革目标:无赴京上访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9日11:43 南方新闻网
赴最高法院上访数由全国前三退居第八,在网上公开判决书,推行马锡五审判模式——近日来,河南高院引来法律界和媒体注目,有认同,也有质疑。法院内部,有法官称之为“张院长新政”。
2008年1月,张立勇走马上任。这个半辈子从事党政工作、当过市长和市委书记的共产党人,从未想到自己会成为一名法官。按照中国的惯例,高级法院院长自动成为二级大法官。
。。。。。。
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
在张立勇看来,现在的大调解,需要法官与律师共同努力。同时,更需要来自党委、人大等各方力量的合力监督。“独立并非一定要刻意保持距离。”他说。
“为什么当事人都可以提出申诉,人大党委为什么不能对你这个案件提出意见呢?我一给你提点意见,就认为是干预了你独立审判,你的老虎屁股摸不得?”张立勇说。
张立勇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大监督,应该“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他看到,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法官应该保持绝对中立,不能加入任何党派——这在他看来明显受西方三权分立的影响。
目前形势下,在他看来,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指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也是他“解放思想”中的重要一条。
2008年7月底,张立勇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工作。“是我们主动汇报,”张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们专门给最高法院打了一个报告,就是(希望)最高法院听取一下河南省法院工作的汇报。”
一位高院法官透露,张立勇刚到任时,一些中院院长不主动向他沟通汇报,尤其出现法院系统一些人员违法违纪,基层法院法官被刑拘,张却未能获知,令其非常恼火。
现在,基层法院再也不能“各行其是”,“不能流于形式,监督指导往往要具体到个案,不是一审想怎么判就怎么判。”高院刑三庭庭长程慎生说。程透露,2008年,省高院下发了30多份刑事审判方面的规范性指导文件,这是前所未有的。
在法院系统内部,有案件请示制度。程慎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省内的重大敏感案件,包括所有死刑案件,涉及副处级以上官员的案件,一经法庭立案,受理法院就会将相关司法文书寄往高级法院,在判决前,下级法院亦会向高院汇报备案。但他表示,高院一般主要审查法律适用上的问题,不会给出如何量刑的答案。不过,高级法院会以同类判例提示,作量刑上的平衡,防止判决过重或者过轻。
程慎生说,这样做的目的,是“地方往往受到各种关系的干扰,上级的监督会使得下级法院判得更准确”。
也有高院法官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担心审级独立受到影响——比如上级法院在一审中介入过深,是否导致二审结果毫无悬念而变成走过场?
张立勇有不同的看法:“我绝不仅仅限于说,你这个案子判完了,你判你的,我等着你弄完了,我再依法改判。这就行了,这就保持独立审级,我认为绝不是这个关系。”
他指出,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法院过于强调本级法院独立办案,淡化甚至排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的认为监督指导就是只能管审判业务,不能管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只能通过二审或再审案件审理裁判,不能听取请示、汇报,不能作答复、作批示;只能各管各的、各审各的、各判各的,不能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协调处理。
。。。。。。
http://news.sina.com.cn/c/2009-02-19/1143172475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