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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0楼曲径通幽于2012-02-25 01:04发表的 :楼主的意思是包括了高配
引用第21楼蓝天白云于2012-02-25 02:30发表的 :牛兄说计划单列市多管些县但是这么做 实际上是地级市变大了换汤不换药 层级没有减 只不过市级单位减少了 倒也算裁员简编了 但是调整成本也不小 如此调整入不敷出啊……不是地级市都变大了,只是两三个中心城市,边远地区的最好。如果作为下一步调整的跳板 此法可行
引用第25楼曲径通幽于2012-02-26 23:15发表的 :牛兄的意思是,总体上实现省直管县,县太多省政府管不过来的话,一些省域内的中心城市(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和自治州就来帮忙管一些县。这样就会形成“省—县—乡镇”三级制与“省—市州—县—乡镇”四级制并存的局面。
引用第26楼境由心造于2012-02-27 12:54发表的 :让中心城市挑肥拣瘦,把剩下的没人愿管的县甩给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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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牛牛于2012-02-14 17:49发表的 : 省老县更老,只有地级市最年轻,最年轻总有不成熟的方面,可变性也最大,当然,再不合理也不能全灭了,因地制宜才会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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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4楼hand于2012-03-14 17:40发表的 :当今的地级市,大多是从唐宋演变而来的“州、府”,其地域认同感最强,其历史更远于“省”;“省”原本就是朝廷的派出机构,而“州府”才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
引用第35楼hand于2012-03-14 17:45发表的 :其实楼主这一“方案”,陕西省在五十年代就实施过。即:关中地区一律撤销专署,县、市由省直辖;陕南、陕北继续保留专署管县。不知后来为何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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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0楼首长于2012-04-02 11:04发表的 :那么又会有不少小规模地级市要被‘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