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zdsb.gog.com.cn/system/2011/11/15/011250233.shtml 今后“省管县”是发展趋势 撤地设市后,接下来的
行政区划调整方向或将是“省管县”,徐琨认为。
“目前我省正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但是财政上的改革并不是省直管县的全部内涵和实质性转变,这还需要社会体制改革。作为普通百姓,确实希望削减行政层级。行政层级少了,被领导干部花掉的财税也就减少,用于民生工程的财税就会增加。”徐琨说。
但省对县的行政直管,意味着一个行政层级的减少,途中将遇到部门利益、政府间关系、大批人员转岗等问题,
因此我国目前对省管县改革是把江苏省作为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成功后,才开始广泛推行。
徐琨告诉记者,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目前,我省已在开始削减层级。比如
贵阳市把街道办事处改为社区服务中心,就是削减街道办事处这级政府机构,使之逐渐变为社区模式的居民的自治。
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省城镇
人口大幅增长,省内大中城市城区人口和用地
规模成倍扩大。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要求
行政区划的层级要减少,赋予每一行政层级更多的行政自主权。
县级政府在县域
经济发展中发挥监管、调控和提供公共服务等重要功能。徐琨认为,撤地设市后,形成中央、省、市、县、乡等五级政府的行政
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是今后的趋势。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后,或将要推行“省直管县”体制。“但这需要一个时间,改革过程贯彻‘十二五’,甚至‘十三五’期间。”徐琨说这将有利于实现政府间管理的扁平化;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县级财力和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理顺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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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指省、市、县三级政府间的行政管理关系由“省管市—市管县”的模式转变为“省直管县(市)”的模式,且在预算管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补助、收入报解及资金调度等方面由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级财政。
其具体内容包括:取消市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财政管理关系,减少管理层级和政策传递环节;增加县级政府的财权或财力,如适当增加县级税收分成比例和对贫困县的财政补助;赋予县级政府原属于市级政府的调控权和经济管理权,增加其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如将包括财政、计划、项目审批与人事等领域的权力由市直接下放到县,通过扩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