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和市分等级不错,但是县和市并列我并不赞同,我赞同市管县。
另一种形式省直管县:省负责对地区、市、县进行监督巡查
另外古代的省称过布政使和巡抚,我觉得现在的省也需要回归这个性质,省府应该是对全省进行巡视和监察作用,省委省政府的职能机关不一定都驻在省会。省级职能调整,下放经济审批权限,给地级市最大发展权,上收人事权,将县级官员的帽子收到省里管理,市里可以上奏县官不法,罢免由省里决定,省主要是监察、巡视下级县、市职能。在监察巡视监督方面,相当于省可以直接管县和市,这方面县和市并列听于省,其他方面仍由市管县比较好,当然,市仍然要有对辖县监察巡视监督方面的职责。
另一种形式市管镇:市负责对县、区、镇进行监督巡查
地级市可以看做古代的州府,但希望地级市政府不要过多参与市区的管理和规划发展,那是市辖区的区政府应该做的事,地级市政府应该着眼于全市域的一体化发展和对辖县辖镇的的监督巡视巡查,地级市的职能机关也不一定都要驻在市区,地级市应拥有各种审批权,地级市中县级以上官员的帽子由省来决定,以下级别的官员市可以决定。
古代县分等,影响的一个方面就是政府机构和人员,上等县有更多的公办人员指标,下等县指标下降,如果中国的县分等级也涉及到此,下等县公务员数量少、机构缩编一些,上等县经济发达人口多,机构和公务员可以多些,我觉得这是好事,如果人员和机构不减,那么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分上中下几等县也没多大意义。举个假设的例子,比如下等市只能设10个局,设2个副市长,中等市可以设15个局3个副市长,上等市可以设20个局,4个副市长。类似如此有等级差别,现在好多城市副市长都八九个,比副总理、副主席都多好多,没意思。
并且每级政府不一定都需要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村级政权可以撤了党委,撤销村支书,有村长就行,也不需要民兵连长、妇女主任什么的乱七八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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