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省直管县市前要适当合并
不能拿现有的小县直接直管,要适当合并到100万人口(西部可适当降低至50万)
100万以上人口的县级市可不动,人口较少的也与相邻县合并
同时要减地,小地级市直接撤销区县合并为一个单位,大地级市缩小为市辖区范围,缩小后的地级市人口一般200-400万人
省会和计划单列市保留市政规划范围内的区,人口在300-1500万,建成区无连接可能的远郊区县放弃独立
除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真正市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地级市可保留区,每个区100万人左右,其他地级市的区一律撤销
市县区下方的乡镇也要大合并,街道和平原地区镇在5万以上,丘陵地区在3万以上,山区和草原地区乡镇在1万人以上,边境、荒漠和海岛地区乡镇可保留
合并以后,一般省辖30-40个左右市县,每个市县区辖30个左右街镇乡
行政级别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定为副省级,下属区副厅级,镇街正处级
真正500万以上的地级市 正厅级,(下属区副厅级),镇街正处级
一般地级市和200万以上的原县级市 正厅级,镇街正处级,乡副处级
一般县级市和合并后的县 副厅级,镇街正处级,乡副处级
合并后的镇街事务繁重,人口不比原先的一些袖珍县少,给个正处级不为过。并且镇街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远少于县,就算同为正处级,大镇街的花费也远远少于袖珍县。
此外直辖市、副省级省会和计划单列市、直筒子地级市的镇街已是正处级,和普通市县的镇街承担事务和工作量并无不同,应做到公平对待。
乡镇街还有下属站所,原来是不入流的股级,但承担了最多的基层工作,给与科级不为过。
况且这些人熬资历也能成为主任科员,订为科级也不会增加他们的工资支出。
(上面的人口数字是举例示意,不用纠结具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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