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现行体制下调整方案(一)——呼伦贝尔市
总的原则是:
1.正规化:撤消盟-旗-苏木-嘎查体制,并入现行的地区-县-乡镇-村体制。
2.撤并小县:凡是人口不足10万,面积不足7.5万平方公里的县和县级市,一律撤并。3.市辖区的设置:一个市辖区的人口可以为25万-60万,以35-40万为佳。
一、呼伦贝尔市
1.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并入县级满洲里市。合并后的满洲里市人口23.24万,面积47798平方公里。
2.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合并为巴尔虎鄂温克族自治县。合并后的巴尔虎县人口20.19万人,面积40303平方公里。
3.县级根河市、额尔古纳市合并,再加上牙克石市北端的5个镇(伊图里河、图里河、西尼气、新帐房、库都尔),合并组成新的额尔古纳市,市政府驻原根河市驻地。新的额尔古纳市人口约30-35万,面积约5.2-5.3万平方公里;新的牙克石市(10镇6街道)人口约32-37万,面积约2.0-2.2万平方公里。
4.鄂伦春自治旗改为阿里河鄂伦春族自治县,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改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县,阿荣旗改为阿荣县或那吉县。
6.阿里河鄂伦春族自治县将来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地区改为地极市林海市(或北林市)。莫力达瓦县、阿荣县、扎兰屯市将来可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调整后的呼伦贝尔市管辖1区(海拉尔区)4县级市(满洲里、牙克石、扎兰屯、额尔古纳)1县(阿荣)3自治县(巴尔虎、阿里河、莫力达瓦)。执行第6条后,管辖1区3县级市1自治县。
内蒙古现行体制下调整方案(二)——兴安盟
总的原则是:
1.正规化:撤消盟-旗-苏木-嘎查体制,并入现行的地区-县-乡镇-村体制。
2.撤并小县:凡是人口不足10万,面积不足7.5万平方公里的县和县级市,一律撤并。
3.市辖区的设置:一个市辖区的人口可以为25万-60万,以35-40万为佳。
二、兴安盟
1.兴安盟改为地级乌兰浩特市。
2.撤消科尔沁右翼前旗,西部9个乡镇(索伦镇、好仁苏木、大石寨镇、乌兰毛都苏木、满族屯满族乡、阿力得尔苏木、勿布林苏木、树木沟乡、桃合木苏木)划归县级阿尔山市,其余东部14个乡镇和原县级乌兰浩特市的区域(1镇3乡7街道)统一重新划分为两个市辖区(归流河区和洮儿河区,其他名称也可)。
3.扎赉特旗改为扎赉特县,科尔沁右翼中旗改为白音胡硕县(或白音县)。
内蒙古现行体制下调整方案(三)——通辽市、赤峰市
总的原则是:
1.正规化:撤消盟-旗-苏木-嘎查体制,并入现行的地区-县-乡镇-村体制。
2.撤并小县:凡是人口不足10万,面积不足7.5万平方公里的县和县级市,一律撤并。
3.市辖区的设置:一个市辖区的人口可以为25万-60万,以35-40万为佳。
三、通辽市
1.通辽市区划分为2-3个市辖区。
2.霍林郭勒市划入扎鲁特旗北部9个乡镇(霍林郭勒苏木、阿日昆都楞苏木、乌兰哈达苏木、塔拉宝力皋苏木、巴雅尔图胡硕镇、格日朝鲁苏木、联合屯镇、巨日合镇、巴彦宝力皋苏木),改为霍林河市。
3.扎鲁特旗余部(16个乡镇)划入科尔沁左翼中旗西部的珠日河牧场和10个乡镇(花胡硕苏木、腰林毛都苏木、希伯花苏木、舍伯吐镇、腰忙哈苏木、敖本台苏木、巴彦召苏木、乌力吉吐苏木、花吐古拉苏木、敖包苏木),改为扎鲁特县。
4.科尔沁左翼中旗余部(25个乡镇)改为保康县。
5.科尔沁左翼后旗改为甘旗卡县,库伦旗改为库伦县,奈曼旗改为奈曼县。
四、赤峰市
1.阿鲁科尔沁旗改为阿鲁县或天山县,巴林左旗改为林东县,巴林右旗改为巴林县,克什克腾旗改为克什克腾县或经棚县。
2.翁牛特旗改为翁牛特县或乌丹县,喀喇沁旗改为喀喇沁县或锦山县,敖汉旗改为敖汉县或新惠县。
内蒙古现行体制下调整方案(四)——锡盟、乌盟
总的原则是:
1.正规化:撤消盟-旗-苏木-嘎查体制,并入现行的地区-县-乡镇-村体制。
2.撤并小县:凡是人口不足10万,面积不足7.5万平方公里的县和县级市,一律撤并。
3.市辖区的设置:一个市辖区的人口可以为25万-60万,以35-40万为佳。
五、锡林郭勒盟
1.锡林郭勒盟改为锡林郭勒地区。
2.阿巴嘎旗并入锡林浩特市。新的锡林浩特市人口17.85万,面积43253平方公里。
3.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并入二连浩特市。新的二连浩特市人口11.61万,面积60619平方公里。
4.东乌珠穆沁旗和西乌珠穆沁旗合并为乌珠穆沁县,县驻地为原东乌珠穆沁旗驻地乌里雅斯太镇。新的乌珠穆沁县人口13.7万,面积70514平方公里。
5.镶黄旗并入化德县。
6.正镶白旗、太仆寺旗合并为太仆寺县或宝昌县。新的宝昌县人口28.36万,面积9498平方公里。
7.正蓝旗、多伦县合并为多伦县。新的多伦县人口18.26万,面积13736平方公里。
六、乌兰察布盟
1.乌兰察布盟改为地级集宁市,原县级集宁市改为一个市辖区。
2.镶黄旗并入化德县。新的化德县人口18.88万,面积7487平方公里。
3.察哈尔右翼前旗改为土贵乌拉县或察哈尔县,察哈尔右翼中旗改为科布尔县或察哈尔县,察哈尔右翼后旗改为白音察干县或察哈尔县,四子王旗改为乌兰花县。
内蒙古现行体制下调整方案五—呼市、包头、鄂市、巴盟
总的原则是:
1.正规化:撤消盟-旗-苏木-嘎查体制,并入现行的地区-县-乡镇-村体制。
2.撤并小县:凡是人口不足10万,面积不足7.5万平方公里的县和县级市,一律撤并。
3.市辖区的设置:一个市辖区的人口可以为25万-60万,以35-40万为佳。
七、呼和浩特市
1.土默特左旗改为察素齐县或土默特县。
八、包头市
1.土默特右旗改为萨拉齐县或土默特县。
2.白云矿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合并为县级市白云市或白云鄂博市。
九、鄂尔多斯市
1.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合并为鄂托克县,驻原鄂托克旗驻地乌兰镇。新的鄂托克县人口15.55万,面积32382平方公里。
2.达拉特旗改为达拉特县,准格尔旗改为准格尔县,杭锦旗改为杭锦县,乌审旗改为乌审县,伊金霍洛旗改为伊金霍洛县。
十、巴彦淖尔盟
1.巴彦淖尔盟改为地级临河市,原县级临河市改为一个或二个市辖区。
2.乌拉特前旗改为西山咀县或乌拉特县,乌拉特中旗改为海流图县或乌拉特县。
3.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合并为陕坝县,驻原杭锦后旗驻地陕坝镇。新的陕坝县人口36.57万,面积26692平方公里。
内蒙古现行体制下调整方案六—乌海、阿盟
总的原则是:
1.正规化:撤消盟-旗-苏木-嘎查体制,并入现行的地区-县-乡镇-村体制。
2.撤并小县:凡是人口不足10万,面积不足7.5万平方公里的县和县级市,一律撤并。
3.市辖区的设置:一个市辖区的人口可以为25万-60万,以35-40万为佳。
十一、乌海市
1.海勃湾区和海南区合并。
2.划归宁夏。
十二、阿拉善盟
1.撤消阿拉善盟。
2.阿拉善左旗改为巴彦浩特(或腾格里,或阿拉善)蒙古族自治县,划归银川市。
3.阿拉善右旗改为阿拉善(或巴丹吉林)蒙古族自治县,划归张掖市。
4.额济纳旗改为额济纳蒙古族自治县,划归酒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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