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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域行政]采用联县制度和县管市制度的区划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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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0-17
现在行政区划调整其中一个方法就是采用分地或并县的方案,但分地方案,因为地区并没有实体政府的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并县则比较挫伤各县的感情,总之这两个方案都不能竟可能的使多方满意;那么在这里我提出联县的过渡方案,来解决分地并县的问题。

1.所谓联县就是联合县,也就是多个县联合行政,初期操作是各县人大、政协、政府、党委、纪委等抽调人员兼职组成联县各部门的成员。除了首席官员略有提升以外,其它官员的职务等级、官员人数、行政区划名称皆无大变动,这样联县很快就能建立起来。

2.实现联县内部的一体化和联县政府的实化、县政府的虚化,随着联县政府在执行对管区内行政管理日久,渐渐深入人心是必然的;而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也会逐渐建立起来,各辖县原政府各部门逐渐改组成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为了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县级市的市部(中心镇或街道)、较大的县城、中心镇等,也逐渐脱离原县市由联县直接管辖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来的县逐渐改组成联县的派出机构支厅(副县级),这个时候联县管辖市、镇和支厅,这里的市就是县辖市,较大的县辖市允许分街道或区,分街道或区的市为副县级、街道为副乡级、区为乡级,街道和区的不同是街道为完全派出机构,适合单一城市;区为部分实体机构,适合多元城市(比如两个县辖市初期的合并)

3.联县进一步发展以后,支厅的存在也没有必要了,于是从联县政府中间开始逐步撤销支厅,最后只有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原来的自治县)、大的风景区、矿区等保留支厅建制,其它的都被撤销了。这个时候联县管辖市、镇、乡、支厅,这个时候县已经不存在了,联县的联字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联县就成了县。

4.和联县并列的地级市,更改名称为广域市,广域市可以管辖较小的市;省级的重庆直辖市也改成广域市(介于省和直辖市之间)。广域市执行和联县相似的演变过程。较小的广域市演变到最后管辖区、市、镇、乡、支厅(特殊地方);较大的广域市因为面积大管辖难支厅会成为一个重要的中间层级形成广域市-支厅-区、市、镇、乡的管理格局。这里之所以是区,是因为区是部分实话的层级,而街道是完全派出的机构,广域市不应该管辖派出的街道这样的较小机构,否则岂不是又会加重市刮其它地方的现象了么

5.至于乡镇级可以考虑和县市级一样采用乡辖镇的管理体系。
[ 此帖被youyuan在2009-10-20 13:59重新编辑 ]
1条评分
实在 威望 +1 有见地文章 2009-10-24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0-20
还是并县
公务员(官员)配置:
乡科级(包括副职)每82平方公里一名,每5800人设一名;
县处级(常委、副职)每2788平方公里一名,每20万人一名;
省部级(常委、副职)每9.5万平方公里一名,每668万人一名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0-20
另类的非主流并县方法
[url=http://ip.WoTuLa.com][img]http://i.WoTuLa.com/msn.png[/img][/url]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0-20
回 1楼(donghai990) 的帖子
并县有什么不好吗,我就一直在想并县的方法和路线的问题,呵呵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0-20
不如分县,若干县设成一虚级地区,相当于现中等地级市的规模

强县、强市单列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0-20
省——县——市、镇、乡——里、村
四级体系即可!!!!!1!!
北黄海之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0-21
如果都是弱县,联合起来显得强大一点不过是因为1+1=2的算术叠加,按本来每个县来算,还是不会有什么额外的发展的。
再者,联合起来之后的联县办事处驻哪里呢,怎么保证在几个县之间保持政策平衡呢?
这样抽调人手联县跟行政造市有什么区别?
南方周末网站专栏《破折号》http://totemz.z.infzm.com
个人博客《语青》http://lingualyouth.blogbus.com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0-21
轮席制及非实体驻地方式。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0-21
我是主张大幅度并县的。

市管县模式下,并县确实碰到了很多的问题。

但是撤销市管县之后,市承担的责任向上和向下分流。
而因为省管辖的幅度大量增加,因此市之责任向上分流的可能性不大。
也就是说市的责任完全向下分流。这就意味着县级政权的强化,以及县政的溢出。
县政强化,能够消耗一部分合并后的富余。
而县政的溢出,也就是乡镇的强化,这样也可以消耗一部分合并后的富余。
通过二者的减震,并县的压力会少很多。

而市管县模式下,并没有这部分。因此冲击是刚性的。

但是,若是省管县过程中,先强化县政和充实乡镇,再谋求并县,那么因为开始的时候已经把缓冲用掉了,于是冲击必然也是刚性的。

如深圳建新区替换区和街道的做法,就是利用了这种缓冲,值得借鉴。
各省,不妨用建新县的方式来替换地级市和县。

至于县城,两县边界(三合一就是三县边界)各抓一个乡镇合并建县城。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10-21 10:22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0-21
用联县制度取代地辖县的机制吗?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0-21
联县并不能解决问题,加深两区矛盾和增加执政难度。

合并在边界各抓一个乡镇合并建县城是最佳方案。
县城在边界上,那么发展的重心在边界上的可能性很大,发展的结果必然是边界越来越模糊。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0-21
联县的结果只会是兼职的人员逐渐变成专职,联合县逐渐变成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0-21
回 8楼(東七區) 的帖子
我觉得直接的并县阻力会很大的,大规模的操作基本上无法展开,具体的坛子里说得太多了,所以我的想法很简单,“曲线救国”,以前我认为设置地区挺好的,但现在看来采用联县更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10-21
引用第5楼xinxin2于2009-10-20 19:25发表的  :
省——县——市、镇、乡——里、村
四级体系即可!!!!!1!!


四级制非常好,这个我当然知道,但和我的联县没有任何冲突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10-21
引用第10楼東七區于2009-10-21 10:27发表的  :
联县并不能解决问题,加深两区矛盾和增加执政难度。
合并在边界各抓一个乡镇合并建县城是最佳方案。
县城在边界上,那么发展的重心在边界上的可能性很大,发展的结果必然是边界越来越模糊。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感觉你前面的话说的没头没脑,后面的话更古怪,我们要的是发展,不是为了什么事情的实现而去重复建设,所以县城还是在现有的大镇里选比较合适,至于其它的大镇和县城,通过改市,不会对其地位构成多少影响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10-21
引用第11楼東七區于2009-10-21 11:56发表的  :
联县的结果只会是兼职的人员逐渐变成专职,联合县逐渐变成地级市


不管联县变成什么,但可以确信的是地县两级会变成一级,至于公务员工资的问题,只要两三年不涨,一级工作就算降下来了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10-21
把地级市改为县,所辖的县级市和县改为区,就成了省县直管。哈哈哈,简单省事!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10-21
不是我说话没头没脑,是你们把县城看得太重。新辟一个县城,原有两县城发展基础在,继续发展肯定没问题,新的县城又是一个增长级,何乐而不为?联县制度的结果只会是地县二级变为联县—县二级,换汤不换药!只不过联县比地级市小些。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10-22
很有新意!比一般的合并更具操作性。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10-22
引用第18楼仙峰俊俏于2009-10-22 05:33发表的  :
很有新意!比一般的合并更具操作性。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61258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10-22
回 17楼(東七區) 的帖子
我也不是说不能搬县城,我的确实的意思是怎么方便怎么来。联县也不见得规模就小,但基本上没有中心大市倒是真的,不然早就升地级市了,在我的规划中地级市暂时只能改成广域市的
[ 此帖被youyuan在2009-10-22 09:2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10-22
木頭製的積木怎麼擺也還是木頭。

體制問題才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10-22
引用第21楼雅昭于2009-10-22 11:56发表的  :
木頭製的積木怎麼擺也還是木頭。
體制問題才是根本。

木头摆好了也就不是木头了,黄豆、沙子都可以造大楼,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10-22
回 19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原来你的帖子早就谈到了啊!拜读了,不错。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10-22
Re:回 19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23楼仙峰俊俏于2009-10-22 20:11发表的 回 19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原来你的帖子早就谈到了啊!拜读了,不错。

谢谢!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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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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