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正式获批
今后10年武汉城市建设蓝图已经绘就。记者昨从武汉市规划部门获悉,国务院3月8日正式批复同意《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本报记者 吴睿
国务院明确武汉为中部地区中心城市
《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武汉在全国发展布局中的功能定位。明确城市性质为:“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其中,对照上轮国务院批复,此轮总体规划将城市性质由“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调整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规划专家介绍,两种表述虽然只是两字之差,但“含金量”很高,突出了全国重要中心城市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武汉作为中部地区龙头城市的地位,反映了中部崛起“龙头”之争中国家的区域政策选择和导向。这一定位与国务院批复天津“北方经济中心”,重庆“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相对应,武汉的城市定位在国家层面正式得到了确认和显著的提升,表明武汉城市发展在整体层面上再次上升到国家高度。
主城加6大新城,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批复》要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8494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上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面积为3086平方公里,本轮总体规划首次将市域全境8494平方公里作为城市规划区范围,进行统一规划,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主城区依托“两江交汇、三镇鼎立”的自然格局,逐步完善汉口、武昌、汉阳的功能,促进一体化发展;划定了3261平方公里的都市发展区,按照“多中心组团”式布局,依托“双快一轨”复合型交通走廊,由主城区向外布局六大新城组群,形成“主城+六大新城组群”的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实现城市人口和产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有重点地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首次明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地位
《批复》指出,要加快公路、铁路、水运和民航等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对外交通功能。进一步加强长江航道港口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切实发挥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作用。
国务院首次正式明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地位,赋予了武汉作为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以新的内涵。
《批复》还要求,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避免主城区人口过度集聚。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50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内。
建设“两型”城市,率先尝试“低碳”
《批复》特别强调,武汉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并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总方案的批复精神,将其纳入到对《总体规划》的要求中。
围绕“两型”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批复》要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节水型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立安全畅通的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原则,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减少交通能耗。
《批复》要求,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稳步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维护“江、湖、山、城”自然生态格局
《批复》要求,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的保护,重点保护好江汉路及中山大道等历史文化街区。维护好武汉市“江、湖、山、城”的自然生态格局,突出江河交融、湖泊密布的城市风貌特色。
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是武汉市最独具魅力的特色。按照建设魅力城市的要求,《总体规划》在市域构建了“两环六楔”、“两网交融”的生态框架,进一步完善了主城和市域两个层面,文物古迹及历史遗存、历史地段及历史街区、旧城风貌区等三个层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首次划定了10个历史地段和5片历史文化街区,也对城市景观体系等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
据介绍,依据《总体规划》,武汉市正在组织编制和实施各项相关专项规划,全面落实有城市特色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
《批复》强调,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
《批复》要求武汉市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规划的意识。驻武汉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武汉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齐心 制图
◆档案
中部“龙头”城市之争
2004年12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中部崛起”。此后,中部的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五省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大城市突围战略,河南的中原城市群、湖北的武汉经济圈、湖南的长株潭一体化,一时间,中部崛起硝烟弥漫。
2005年3月5日,中部六省政协的联合提出《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提案》,使得“中部崛起”成为当年“两会”的流行语。在“两会”代表和委员的讨论中,大家对中部龙头城市一直争论不休。在这场中部龙头城市的争夺中,最为抢眼的是武汉和郑州。
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同时获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与湖北代表团座谈时,寄语武汉成为“中部地区龙头城市、最重要的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