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独山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3〕149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独山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54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独山县城关镇、尧梭乡、羊凤乡建制,设置百泉镇,以原城关镇、尧梭乡、羊凤乡地域为百泉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中南社区。
二、同意撤销独山县麻尾镇、尧棒乡、黄后乡、董岭乡建制,设置新的麻尾镇,以原麻尾镇、尧棒乡、黄后乡、董岭乡地域为新设置的麻尾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麻尾村。
三、同意撤销独山县兔场镇、甲定水族乡、翁台水族乡建制,设置影山镇,以原兔场镇、甲定水族乡、翁台水族乡地域为影山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友芝村。
四、同意撤销独山县基长镇、水岩乡建制,设置新的基长镇,以原基长镇、水岩乡地域为新设置的基长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基长村。
五、同意撤销独山县本寨水族乡建制,设置玉水镇,以原本寨水族乡地域为玉水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新和村。
六、同意撤销独山县上司镇、打羊乡建制,设置新的上司镇,以原上司镇、打羊乡及原甲里镇的甲里村、峰洞村、角寨村地域为新设置的上司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上司村。
七、同意撤销独山县甲里镇建制,将原甲里镇四九村、星朗村划入下司镇;将原甲里镇甲里村、峰洞村、角寨村划入新设置的上司镇。
八、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8日
http://www.gzgov.gov.cn/xxgk/gwgb/qfh/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