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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中国的现实,还必须保留地级市(设区、不管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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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07-23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4-5-8 8:37:28的发言:
为什么不管县

凭什么管县?
缩省并县 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4-07-24
以下是引用长矛在2004-7-23 13:28:32的发言:
恢复“市”的本来面貌,将行政区划的“市”改回真正意义的城市的‘市”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能够统一意见,我们的改革思路就会很明晰。
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的“市”,应该是不辖县的。城市的特点是非常明晰的,不同于广大农村的县。我认为,市应该是在城市管理上的基本行政单位,“区”不应该是一级政府,不应该有决策权,而只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理论上现在的区和街道办事处应该是同一的。象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性城市,在市区可以设立20-30个区级派出机构或者更多。小一点的城市,相对设立少一些的区。总之,在城市一级,市政府直接通过派出机构管理市政,减少政府层级,保障政令畅通。
原来所辖的县,可以由省一级政府直接管理;也可以设立“郡”一级政府(或其他称谓的建制),统一管理所辖的市和县。前一种方式需要撤销地区一级政府,形成省-县市2级政府;后一种方式只需要合并一些地区,省政府改组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也形成实质的郡-县市2级地方政府。县市以下的,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均改为派出机构,减少管理层次。我个人认为,2种方式结果是一样的,看改革震动大小。
例如象北京,可以设立北京省(或首都省,合并廊坊市),同时设立北京市,管理城8区(可以将城8区拆散成多个区级派出机构),原来的顺义、昌平等县区直接隶属北京省(或首都省)。北京市和顺义、昌平等北京省(首都省)的属县,不具有从属关系,但从级别上高出一些。这样,北京市政府专注于市政建设和管理,北京省(或首都省)负责整个大首都地区的管理,职能可以清晰的分开。
如果套用第2套方案,设立郡级行政区划,基本原理是一样的。
第2套方案,设立郡级行政区划,合并一些地区,省政府改组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也形成实质的郡-县市2级地方政府。县市以下的,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均改为派出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哈,本人的郡县制就是这种模式!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4-07-24
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3:40:36的发言:
“一市一区”、“一市两区”,这样的地级市确实没有必要保留,但是,“一市四区”、“一市多区”的地级市,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这样的话问题又会有了~~~~~~
有的城市的同样的建成面积划分了3-4个区,而有的城市它就划了俩区.

其实这没啥可比性的~~~~~~
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有多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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