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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讨论]每周一国12——德国(0116-012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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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6-02-05
有空中走廊。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6-02-05

德国国民生产总值27301亿美元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3099美元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6-06-22
德国世界杯了,竟没有掀起研究德国区划的热潮?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6-06-22

德国世界上第三大工业发达国家,在国家经济世界排名中,排在第三,仅仅次于,美国,日本

英国法国的经济总量,人均GDP,工业化发达程度,差不多,很难说谁排在谁前边,基本上就是今天英国排前边,明天法国排前边,后天英国又排前边,大后天又是法国。。。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6-06-23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6-6-22 14:14:33的发言:
德国世界杯了,竟没有掀起研究德国区划的热潮?

我来说两句吧。德国行政区划的根本目的是地方自治;而基层的乡镇,则是自治的基石。

因此联邦基本法第28条 (关于自治政府):

之一、规定了地方三级州 -- 县 -- 乡镇 Länder -- Krese – Gemeinden 必须设立民选的代议机构;

之二、保证基层的乡镇拥有依法管理本社区一切事务,包括财政的权利。

概括地讲,乡镇自治政府拥有地方立法、人事、组织、土地规划、财务、征税等权利,不容联邦或州政府侵夺。

而地方自治的精神体现在:凡是能够下放的权力和事务,尽量下放。基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所需。而下层政府一旦欠缺资源,无力办理的事项,则可以寻求上层政府承担。

比方某镇无力独自兴办医院,上级县政府要求治下所有乡镇协助。如果整个县的财力仍不足以进行,上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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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6-06-23

想问一句,德国州有没有州长?按照德国的政治体制总理比总统大,是不是州总理比州长大?

美国是总统制,州长大,澳大利亚是总理制,总理比总督大,州总理比州总督大,是不是德国的情况和澳大利亚一样,在一个州,总理比州长大?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6-06-24
德国总理是实权人物,但不一定要比谁都大,角色不一样而已。

虚位元首由于不是政府首脑,不参与日常事务,理论上凌驾于政党政治之上,最适合摆出一副垂拱而治的姿态。这样的超然地位,一般不随便发表政见,但到了某些骨节眼上,也可以尽情发挥一下,往往更能唤起社会道德良心。正是寻常看不见,偶尔露峥嵘。


换成君主制来看,像英国国王是“主子”,首相是实权人物,权力再大理论上终究是个“仆”,“大管家”,众公仆的头儿。因此要日理万机,搞得焦头烂额还得定期入宫向主子汇报国家大事。国王则养尊处优,垂拱而治。

德国州政府首脑,即州长,通常由州议会多数派领袖出任,因此名符其实。在国家庆典、外交仪礼上,一般都编列出一份排名,根据德国内务部礼宾排名次序是:

联邦总统/ 联邦议会议长/ 总理/ 联邦参议会议长/ 联邦宪法法院院长

http://www.bund.de/nn_168112/Microsites/Protokoll/Rang-und-Titulierung/Protokollarische-Rangfragen/Protokollarische-Rangfragen-knoten.html


说到澳大利亚,它的排名次序有点特别。就是第一号实权人物总理,竟然排在州总督之后。澳大利亚官方排名次序是:

澳大利亚女王/ 澳大利亚总督/(举行仪式所在地的)州总督/(其它各州)州总督(按就任年期排序)/ 总理/(举行仪式所在地的)州长/ 联邦参议院议长/ 联邦众议院议长。。。。其它各州州长则摆到很后的位置,甚至在外国使节之后。


香港特别行政区也有自己的排名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礼宾处网页

http://sc.info.gov.hk/gb/www.protocol.gov.hk/chi/precedenc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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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6-06-24
以下是引用我想有个家在2006-6-23 22:01:45的发言:
想问一句,德国州有没有州长?按照德国的政治体制总理比总统大,是不是州总理比州长大?
美国是总统制,州长大,澳大利亚是总理制,总理比总督大,州总理比州总督大,是不是德国的情况和澳大利亚一样,在一个州,总理比州长大?
德國各邦怎麽沒有邦總理?
另外,在聯邦主體這一級,元首和政府首腦應該是同一個人吧?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6-06-24
以下是引用Franc.She在2006-6-24 19:52:38的发言:
?德國各邦怎麽沒有邦總理?
另外,在聯邦主體這一級,元首和政府首腦應該是同一個人吧?


还是没有说明白我的疑问,,,到底德国州一级的行政级是怎么样的结构????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6-06-25

如果明白德国联邦政府怎样组成的,那么每一个 Land (州,复数是 Länder)政府的组成,基本上与联邦这个层面大同小异,是联邦的缩影。州领导人,除了三个市州外,称作 Ministerpräsident,英文便是 Minister President,首席部长。中文怎样翻译不影响实质上他相当于州总理。但与联邦不同,他上面是没有地位更高的,名义上的州领导人。


联邦和州的政治体制都是“内阁制”。人民直接选举州议会 Landtag,州议会选举 Ministerpräsident,因此哪一个党派在州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议席,或取得多数支持,该党派的领导人便出来组阁。州内阁也可以叫州部长会议、州行政会议等等。但所有内阁成员必然是议会成员,也就是州政府的主要官员。这种安排基本上保证了政府提出的议案能够通过,而内阁(政府)成员在议会内部接受比较有效的监督。州政府的主要官员在州议会改选中落选的话,即使他所属的政党胜出,也丧失了续任政府主要官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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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6-06-25
以下是引用Franc.She在2006-6-24 19:52:38的发言:
?德國各邦怎麽沒有邦總理?
另外,在聯邦主體這一級,元首和政府首腦應該是同一個人吧?


你以为还是希特勒当政么?何时见过德国总统去开G8会议?



元首= 德国总统


政府首脑=联邦总理


联邦议会(国会)大选之后,德国总统会邀请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议席,或取得多数支持党派的领导人组阁。只要组阁成功,此人便是联邦总理。所有内阁制国家的议会,每一届开会的头一遭表决,一般是由反对党提出对新一届政府的不信任动议。假使通过了不信任议案,便立即“倒阁”,要另找能人组织新内阁,又或者解散国会。因此任何政党领导,如果没能说服元首他真能通过不信任动议这一关,元首是绝不会胡乱发“邀请”的。


元首或可以比作董事长,总理便是总经理。董事长在取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支持后,是可以解雇总经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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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6-06-26
以下是引用香江过客在2006-6-25 9:14:09的发言:
你以为还是希特勒当政么?何时见过德国总统去开G8会议?
1、“元首”一詞的含義是“第一公民”,而不是奧地利人阿道伕·希特勒的專利。
2、我的原話的前提是“在聯邦主體這一級”,誰跟你扯德國聯邦政府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6-06-26
以下是引用香江过客在2006-6-25 9:14:09的发言:
元首或可以比作董事长,总理便是总经理。董事长在取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支持后,是可以解雇总经理的。
勉強相當於董事長的,應該是議長而不是總統。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6-06-26
以下是引用香江过客在2006-6-25 9:14:09的发言:

你以为还是希特勒当政么?何时见过德国总统去开G8会议?


元首= 德国总统


政府首脑=联邦总理


联邦议会(国会)大选之后,德国总统会邀请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议席,或取得多数支持党派的领导人组阁。只要组阁成功,此人便是联邦总理。所有内阁制国家的议会,每一届开会的头一遭表决,一般是由反对党提出对新一届政府的不信任动议。假使通过了不信任议案,便立即“倒阁”,要另找能人组织新内阁,又或者解散国会。因此任何政党领导,如果没能说服元首他真能通过不信任动议这一关,元首是绝不会胡乱发“邀请”的。


元首或可以比作董事长,总理便是总经理。董事长在取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支持后,是可以解雇总经理的。



好强啊,我顶你,我也想过这个问题。。。。。。一个国家有时就像一个公司。。。。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6-06-26

德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有权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还有一些授奖,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等权利外,没有行政组阁权。

德国总理是议会多数党领袖,有行使内阁行政权,管理行使德国国家日常事务。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6-06-26

我明白了,在德国,联邦州里,州总理是州最高权利人,州总理是本州议会多数党领袖,行使州行政权,在德国联邦州里没有州长,州总理最大,对吧?

澳大利亚是英联邦成员国,英国女王是澳大利亚元首,在澳大利亚,总督代表女王是国家元首,澳大利亚本身也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澳大利亚联邦总理是议会多数党领袖,行使组阁行政权

在澳大利亚联邦州里,有州总督,州总督在该州代表女王,州总理是该州多数党领袖,行使内阁权。

澳大利亚比德国多了一个州元首。。。。。。。对吧。德国只有国家元首,没有州元首,澳大利亚有国家元首,也有州元首。

联邦制的国家还真不一样。。。。。。。。。。。都是总理制也有不同,英国创造的制度真多,,,联合王国,君主立宪,议会内阁制,联邦制。。。。怪不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在英国出来。。。。。。。。强,高,实在是佩服。。有必然性。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Franc.She在2006-6-26 14:28:11的发言:
。勉強相當於董事長的,應該是議長而不是總統。
公司的董事长能够“中立”,不表示自己的意见吗?


议长的责任是管理议会程序和维护开会时的秩序,政治上要求中立,不能倾向任何一方,因此不参与表决。唯有当赞成和反对票一样多,议长在遵守既定的原则下,才投下决定性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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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Franc.She在2006-6-26 14:26:20的发言:
1、“元首”一詞的含義是“第一公民”,而不是奧地利人阿道伕·希特勒的專利。
德国近代史上只有一个人身兼国家元首和总理,那就是希特勒。提起这些,因为可以帮助了解德国基本法为什么要保证基层自治等等情况。就二战战败国来讲,德国人面对历史这面镜子的反省,远比日本人来得深刻和全面!


希特勒炮制了国会纵火一案后,为了进一步集权,解散了各州议会,全面撤销地方自治,由中央政府直辖,取缔一切反对声音。1934年老总统一死,希特勒把总统总理两职位合并,自任“领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纳粹喊出一个民族、一个帝国、一个领袖 ein Volk, ein Reich, ein Führer 一体化口号。“第三帝国”于是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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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我想有个家在2006-6-26 20:21:48的发言:

我明白了,在德国,联邦州里,州总理是州最高权利人,州总理是本州议会多数党领袖,行使州行政权,在德国联邦州里没有州长,州总理最大,对吧?


澳大利亚是英联邦成员国,英国女王是澳大利亚元首,在澳大利亚,总督代表女王是国家元首,澳大利亚本身也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澳大利亚联邦总理是议会多数党领袖,行使组阁行政权


在澳大利亚联邦州里,有州总督,州总督在该州代表女王,州总理是该州多数党领袖,行使内阁权。


澳大利亚比德国多了一个州元首。。。。。。。对吧。德国只有国家元首,没有州元首,澳大利亚有国家元首,也有州元首。


联邦制的国家还真不一样。。。。。。。。。。。都是总理制也有不同,英国创造的制度真多,,,联合王国,君主立宪,议会内阁制,联邦制。。。。怪不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在英国出来。。。。。。。。强,高,实在是佩服。。有必然性。


是的。但我用“议会多数派领袖”,因为德国从联邦议会到州议会的选举制度采用“混合比例代表制”,从没有单一个政党得到过半数议席,历届政府都是两个或更多党派组成的联合政府。出任联邦或州总理的人,都要协调联合政府内部各党派利益,以换取议会中大多数支持执政。

澳大利亚的情况是由于联邦成立以前,各州是各自独立的英国殖民地,英王在各州派驻总督。19世纪是英国的世纪,20世纪是美国的世纪,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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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香江过客在2006-6-27 17:54:49的发言:
。公司的董事长能够“中立”,不表示自己的意见吗?
议长的责任是管理议会程序和维护开会时的秩序,政治上要求中立,不能倾向任何一方,因此不参与表决。唯有当赞成和反对票一样多,议长在遵守既定的原则下,才投下决定性的一票。


对,议会议长首先是一位议会议员,一般议会议长来自议会多数党,最主要要看某国是什么政体。总统,总理,国会议长(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是一院制,还是两院制,在没有明确是哪个国家的情况下,很难说谁谁谁大。。。。。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6-06-27

公司最大的是股东大会,,,召开时:大股东,小股东,散户,全部参加,照这个来说一般就属于,全民直接公决选举的国民议会选举,另外,一届股东大会选举出一届董事会,完成任务后股东大会要到下次在召开,这就相当于四或者五年选举一次国会选举。完成选举董事会后的任务,随后股东大会宣告解散,要定期下次召开。

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管理的最高执行行政机构,相当于总理制内阁,董事长一名,董事N名,一般是单数,遇见公司日常事务决策时候,需要表决来决定,董事长相当于领导内阁的总理,董事相当于内阁部长,总理有权决定内阁部长的去留,董事长有权决定董事的去留,

总经理就相当于是董事会请来的管家,总理内阁制国家经常喜欢请一些内阁顾问。

呵呵,一个股份制公司真像一个总理制国家。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我想有个家在2006-6-26 20:11:13的发言:
德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有权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还有一些授奖,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等权利外,没有行政组阁权。
德国总理是议会多数党领袖,有行使内阁行政权,管理行使德国国家日常事务。
实际上批准总理人选的应该是联邦议会,总统的签字也就是一个例行手续。
除了任期长度(是否世袭、终身)上的区别以外,德国总统与英国国王的区别并不算大。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我想有个家在2006-6-27 18:17:00的发言:
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管理的最高执行行政机构,相当于总理制内阁,董事长一名,董事N名,一般是单数,遇见公司日常事务决策时候,需要表决来决定,董事长相当于领导内阁的总理,董事相当于内阁部长,总理有权决定内阁部长的去留,董事长有权决定董事的去留,
总经理就相当于是董事会请来的管家,总理内阁制国家经常喜欢请一些内阁顾问。
呵呵,一个股份制公司真像一个总理制国家。
你的錯誤太多了:
1、董事會是所有股東的代議制表决機構,只有表决權,相當于議會而不是內閣,也沒有執行權力。執行權力在總經理而不是董事長手中。
三權分立的制度之下,議會是全國公民的代議制表决機構,幷沒有行政權,不是最高執行行政機構。掌握最高行政權的最高執行行政機構應該是以政府首腦(內閣制國家爲總理、首相,總統制國家則爲總統本人)爲首的內閣。
不要把議會和內閣的權限弄混了。



2、股份制公司董事會中的董事的人數只要不少于兩名就可以了。表决的時候,以各名董事擁有的股权大小比重來决定各自的投票權,不是每個人都有相同大小的表决權,而可以說是一個股权一票。
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在有議會制度的國家,每個公民都擁有平等的投票權,一人一票。



3、股份制公司中相當于內閣部長的應該是部門經理,而不是董事。



4、遇到日常事務决策的時候:在股份制公司,一般是在董事會進行一個表决,然後由總經理及其領導的各個部門經理組成的班子具體執行;在擁有議會制度的國家,則是議會進行表决,交由內閣進行具體執行。



5、在股份制公司,董事長無權决定董事的去留,因爲董事就是公司的所有人(主人)之一。天下豈有反客爲主、主人被逐出家門的道理?有權决定下屬去留的是總經理,部門經理的任命權在總經理手中。


6、總的來說,股東對應於選民,股權對應於投票權,股東大會對應於議會大選,董事對應於議員,董事會對應於議會,董事長對應于議長,總經理對應于政府首腦,部門經理相當於各部部長,監事會相當於最高法院。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香江过客在2006-6-27 17:54:49的发言:
公司的董事长能够“中立”,不表示自己的意见吗?
议长的责任是管理议会程序和维护开会时的秩序,政治上要求中立,不能倾向任何一方,因此不参与表决。唯有当赞成和反对票一样多,议长在遵守既定的原则下,才投下决定性的一票。
再怎么说,董事会也是表决机构而不是执行机构。所以董事会的首脑应该对应于议长,虽然这种对应关系并不很恰当。
你见过直接参与决议执行具体过程的董事长和议长么?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6-06-27
以下是引用香江过客在2006-6-27 17:56:57的发言:
德国近代史上只有一个人身兼国家元首和总理,那就是希特勒。提起这些,因为可以帮助了解德国基本法为什么要保证基层自治等等情况。就二战战败国来讲,德国人面对历史这面镜子的反省,远比日本人来得深刻和全面!
希特勒炮制了国会纵火一案后,为了进一步集权,解散了各州议会,全面撤销地方自治,由中央政府直辖,取缔一切反对声音。1934年老总统一死,希特勒把总统总理两职位合并,自任“领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纳粹喊出一个民族、一个帝国、一个领袖 ein Volk, ein Reich, ein Führer 一体化口号。“第三帝国”于是诞生。
这跟“元首”一词的含义以及这个称号是否专属于阿道夫·希特勒无关。
请问,德国16个邦中的几个邦的元首(邦长)和政府首脑(邦总理)不是一个人?注意,这里说的是联邦主体的政府,不是全联邦的联邦政府。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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