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7楼liyongjun于2008-02-28 11:04发表的 :
同意25楼意见
鉴于县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内涵和外延约定俗成,如果分县,将全国3.65万个乡镇合并为10000个大镇,然后统称为“县”的话,会引起人们思维上的混乱,而且与并县的大趋势相背离,暂时不能实现,但由于“市”的概念相当混乱,不如改这10000个乡镇为“市”较好,是县辖市。
区划调整重点是行政减负,政府提速,减少中间层次,改四级区划为三级.
省制是比较合理的,乡镇(街道)是一线可并不可撤,要动的只能是地级或县级.
简单的分省不行,简单的省直管县也不科学,县太多管不过来.我认为应该__并乡建镇虚县撤地建郡,由郡级来承担地和县中间管理职能,实行大乡镇制,使县级的服务职能下移至乡镇,这才是可行的,有利于服务群众,有利于提速减负.虚县:鉴于县制合难分易的现实,可以虚之,就是存名称撤机构,在户籍\通讯等方面仍存留,便于群众接受.行政区划管理上县只是扩大了的城关镇,所有乡镇由郡级直管.
实行的模式:省(都)____郡(州\邑\坊)____县(\市\镇\里).
都__直辖市,邑__地级市,市__现在的县级市市区\合并后的城关镇城郊镇\部分经济强镇大镇改设,郡\州分地(市)设,前者是数县合建,后者是县级市合建或现行的自治州,坊__都下设的区,里__地级市辖区分设或街道合并,县__现行的城关镇\历史上的县治,区__留设特殊区域,不设定级别。
以此避免市区设置上的混乱,杜绝市管市\区管区\市(区)长没有副市(区)长大的现象
规模上:省(都)设置40左右,每省设置郡(州\邑\坊)30左右,每郡设置县(乡\市\镇\区\里)40-60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