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521阅读
  • 26回复

[乡镇街]关于“计划单列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09-20
问题在于很少有母县愿意放强镇切块设市,于是便产生了计划单列镇这样一种折衷的办法,对强镇给予副县级管理职权
明显傻逼的言论就像一个粪坑,如果你回喷的话,无异于向里面投掷了一块石头,激起更多的XX,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无视它,或者直接水了这个帖子,把那些傻逼言论稀释在茫茫帖海之中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09-20
经济发达的镇应该设立县辖市,其它的所有镇都改回为乡,经济发达的村可以改设乡辖镇(与村同级)。今后所有的镇的级别一律比乡低一级(属于城市化了的村级行政区),而且县只能辖市、乡,不能直接辖镇、村。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