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ing525于2009-03-31 11:33发表的 整体来看,省管县不如市管县 :
整体来看,“市管县”是个好体制,有力促进了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只是一些方面需要完善。
“市县矛盾”屈指可数,在绝多数城市并不存在。在发达地区,地级市多数都强于、大于县级市,如苏州的县级市经济规模相当于西部一省,仍然与苏州没有矛盾;即使浙江嘉兴等城市经济实力与下属县接近的时候,也不存在尖锐的矛盾。欠发达地区,县城比地级市区更加落后,也不存在不服管理的问题。只有当地级市区不如所辖县级市时,这种矛盾才凸现出来。如金华义乌、枣庄滕州。我国是权力至上的传统,在这种体制下,只需将两者颠倒一下,问题就解决了,如滕州升格为地级市,枣庄降为县级市。
市管县的完善途径
1、减少地级市的数量——撤并一些人口少、面积小的袖珍地级市,与相邻地级市重组。
2、县级财政与地级财政明确分成比例,以法律形式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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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历史上,县级以下很少设置行政机构,至多是县丞驻大镇。乡镇一级完全没有保留的必要。可以从县到村,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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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
什么样的县????
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春秋战国------唐宋),县的人口规模只相当于现在的乡镇。
明以前,中国人口始终在5000万左右。
明以降,由于甘薯的引进,粮食生产能力提高,中国人口速度加快,明代人口已经突破2亿。
清代甚至突破4亿。
如果说明以前,县辖村,应当说有可能。大县,县下设乡,乡辖里、亭、坊(村级);小县,县直辖里、亭、坊(村级)。
因为当时县的人口规模不过相当于现在的乡镇,人口规模在3万上下。(也有特例,如汉代长安县人口达二十四万六千二百。)
这样的县,直接管理里、亭、坊(村级),应该说没有问题,但县下一般还是设置了乡一级(因为县的管辖地域相当大,需要由乡来帮助管理),只是在县的治所才县----里直辖。
但明以后,县下设乡,已是非设不可。
我们在祖辈烧香仪式中的告文中就能很清楚的了解到明代的行政区划层级设置。
如:湖南省宝庆府西平一都,即湖南省--------宝庆府--------(邵阳县)--------西平乡--------一都,都下有里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