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0379阅读
  • 75回复

[省直管县]省县直辖背后的较量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9-06-08
瞎扯一通!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9-06-08
一放就乱~~~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9-06-09
楼主的观点纯属似是而非!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06-09
不尽然,有失偏颇。
中央推动省直管县,改革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减少层级,促进效率。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06-09
回 23楼(天目山人) 的帖子
在目前的权利分配制度下,现有的行政层级是最合适的。无论是分省还是扩县,取消的地级政区仍然会重新出现,只不过名称置换而以。所以说行政区划的调整只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无关政治体制改革的大局。
前几年乡镇合并,看似轰轰烈烈,实际上乡镇级的公务员一个没少,老百姓办事的方便程度却大打折扣。一个乡镇动辄上百的行政村,乡政府没有大礼堂召集全体村长开会,结果原本从乡到村的一次会议传达变成四五次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算是提高效率还是降低效率?另一方面,老百姓到乡镇政府窗口办事,多走路不说了,原本为5000人服务的窗口现在要为30000人服务,排队的时间也明显的多了几倍,这又体现了怎样的效率?
总之,在目前的体制下,西方式的扁平化管理是不适用的。市管县只是一个叫做“市”的上级政府管理一堆叫做“区”或“县”的下级政府,其实和一个县管理一堆“乡”和“镇”没有任何区别。
335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06-09
要实行省直管县,就应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国内也是有先例的:

海南全省

湖北的天门、潜江、神龙架

河南的济源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06-09
静观其变
潜水累了,来冒泡。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06-10
Re:回 14楼(天目山人) 的帖子
引用第17楼freedwood于2009-06-07 10:10发表的 回 14楼(天目山人) 的帖子 :
这就说明了改革没有抓住本质,因此需要的是从根本上改变,而不是在区划这种细枝末节上一试再试

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关键
主张基本维持现状只做小范围调整
不赞成全面分省
省县直辖,不撤地级,省、地两级对县的管辖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确分工。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06-10
回 31楼(freedwood) 的帖子
你讲人员不会真正精简、办事多走路了等有一定道理。但是其它的有失偏颇。
近几年很多地方推行了行政村合并,基本并掉了一半以上的行政村。所以管100来个村的乡镇应该很少。至于“群众到镇上的窗口去办事要排长队”,群众能有多少事要到镇上的窗口去办啊?即便多,又能多到哪里去?
再有,市管县区跟县管乡镇可不是一个概念。照你的逻辑应该是镇管乡才对。那么镇管乡的话,哪个弱势,哪个强势,这不一目了然了吗?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06-10
引用第32楼335于2009-06-09 23:09发表的  :
要实行省直管县,就应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国内也是有先例的:
海南全省
湖北的天门、潜江、神龙架
.......


海南的县,都相当于地市,机构膨胀。
海南省管县,结果就是演变成地管乡了。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06-10
回 35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看来仁兄基本没有和乡镇一级的政府打过交道,不知道其中事务的繁杂。
市管区县和县管乡镇本质上是一样的,与省管市州也一样。同样的体制,决定了同样的管理模式,只不过按照不同的级别换了不同的名称罢了。
说市刮县,所以不该存在,那么北京刮全国,省会刮地州,县城刮乡镇,乡镇政府驻地村刮属村,其实是一个模式下的权利分配而已,无关行政区划的层级和大小。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06-10
回 37楼(freedwood) 的帖子
市管区县和县管乡镇本质上是一样的吗?市只有其市辖区才是中心地位,县下各乡镇都是平等,这正是凸显了广域市的不合理(或过于超规模),如果市辖区改为市,而市则改成道或府等名字,且其专名不与驻地市同名,方可与县管乡镇本质上一样。
[ 此帖被天下生民在2009-06-11 21:30重新编辑 ]
一级辖二级:省州—都府郡县市    都—县  省—州—县市       
二级辖三级:郡县—市镇乡   都府—镇乡   市—乡
厢组都市、区组府市或厢、街组市或区、社区组街或属乡镇 不与地域型政区比级别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9-06-10
回 38楼(天下生民) 的帖子
县城镇与县内的其他乡镇同样存在不平等,政府驻地决定了下级政区的亲疏地位,从首都到行政村驻地概莫例外。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9-06-10
回 40楼(freedwood) 的帖子
居民区的等级制确实是一个体制问题,但这并不是说这种体制下就不存在层级问题,或者说层级的变革是毫无意义的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9-06-10
Re:回 37楼(freedwood) 的帖子
引用第39楼天下生民于2009-06-10 21:53发表的 回 37楼(freedwood) 的帖子 :
市管区县和县管乡镇本质上是一样的吗?市只有其市辖区才是中心地位,县下各乡镇都是平等,这正是凸显了广域市的不合理(或过于超规模),如果市辖区改为市,而市则改成道或府等名字,且其专名不与市同名,方可与县管乡镇本质上一样。

其实是一样的 你看下原来的行署驻地 有的当时是住在一个镇的 可是发展到了一个地级市了 这不就是用各个县的资源来发展的么 假如你在某地设上一个县 用不了几年 县城驻地就会比其他乡镇要强大了 难道这就是均衡??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9-06-11
是该到精兵简政的时候了。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9-06-11
回 4楼(Zorro) 的帖子
南京的繁荣辐射到苏北有多少?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9-06-11
Re:回 37楼(freedwood )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37楼freedwood于2009-06-10 21:06发表的 回 35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
看来仁兄基本没有和乡镇一级的政府打过交道,不知道其中事务的繁杂。

本人户籍所在的乡镇基本上都是面积100平方公里上下,平均人口4~6万,社区(村)数量都在20个以下,都是由2个以上的乡镇合并而成的。除了跑路远点之外,还没见需要排长队去乡镇政府窗口办事的现象。你能否举实例说明下,中国哪些乡镇管辖着100个村,乡镇居民一般有哪些事情需要到镇政府窗口办理,并且会因为乡镇合并人口增加而需要排长队的?

市管区县和县管乡镇本质上是一样的,与省管市州也一样。同样的体制,决定了同样的管理模式,只不过按照不同的级别换了不同的名称罢了。
说市刮县,所以不该存在,那么北京刮全国,省会刮地州,县城刮乡镇,乡镇政府驻地村刮属村,其实是一个模式下的权利分配而已,无关行政区划的层级和大小


市管区县怎么会跟省管市州、县管乡镇一样呢?市本质是由区组成,市区是其主体部分,县只是其附属部分。市对区的管理与对县的管理也是不一样的。既然市区是一个市的主体部分,在中国这样一个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之下,在这个追求高速城市化的大环境之下,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市剥县现象。

1、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对我国的行政区划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说,千百年来,中国的发展要靠“强县”,但现在地级市将过多的精力用于辖区内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抽辖县的‘血’,这是地级市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2、市管县体制设计,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次改革尝试,最初促进了城乡的一定程度的融合,但是也导致农村的资源大量向城市集中。其结果是,县成了地级市的附属行政单位,城市集聚的要素越来越多,日益不利于农村发展。地级市往往通过截留指标、资金、争项目、财政提取和各种行政审批等侵占县的利益,也制约了县域经济发展。县市一级决策者对“市管县”体制颇有微词,诸如“市刮县”、“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市吃县”等等,有位县长曾感叹:“什么是市管县?说白了就是揩县的油来肥市,而有的市又很难辐射县,这殊为不公。”(《决策咨询》载) 更为重要的在于,多出一个管理层级,增加了管理运行成本。

所以,市刮县的现象是肯定存在的。而且市刮县跟首都刮全国,省会刮地市不是一个概念。
市刮县的前提是县属于市管,而首都跟全国,省会跟地市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当然,不可否认,行政中心驻地必定会有行政资源的优势,但是这种优势跟上级刮下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再者,首都或者省会的城市规模、人口规模、经济实力在全国或者全省所占的比例相对要小得多,但是一个地级市的市区是主体、是核心,两者的比列都完全不对称。
市管区县跟省管市州、县管乡镇也不是一样的。按照你的逻辑,与市管县对应的应该是市管州,镇管乡才对。如果市管州,镇管乡的话,那肯定会出现如市刮县一样的市刮州,镇刮乡。

正是因为要改革这一弊政,扩大县的权力,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中央才提出省直辖县的改革方向。过去的发展重心是偏向于城市,现在应该是分一些精力给农村,给弱势群体了。
[ 此帖被无极若尘在2009-06-11 10:3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9-06-11
今年我的老家河南温县也是河南放权的一个试点县。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9-06-11
广大地市将逐渐步入萧条
============================

基本没有这种可能性。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9-06-11
回 45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管辖100个以上行政村的乡镇并不是个别现象,仁兄如有兴趣可以翻翻本网站的资料区。至于乡镇事务,涉及小百姓的就有计生、征兵、养老、失业、救济、信访、调解等等。4-5万人口若聚集在一起都该是一个小城市了,而依靠乡镇一级的区区几个办事员还不得排队办理?乡镇合并,受编制限制,确实会减少一部分在编公务员,但主要是裁撤基层办事员,领导级别的基本没有减少。
在市县关系问题上,市-县确实是上下级,但相应的各级关系应该是中央-各省、县-乡镇、乡镇-村,按照此对应关系其实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中央利用全国的资源建设首都,省利用全省的资源建省会,市利用全市的资源建市区,县利用全县的资源建县城。按照你的逻辑,省内各市平等,县内各乡镇平等,也就不该出现一省省会独大、一县县城独秀的情况。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政协委员的话听过算数,当不得真的。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9-06-12
Re:回 48楼(freedwood )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48楼freedwood于2009-06-11 21:07发表的 回 45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
管辖100个以上行政村的乡镇并不是个别现象,仁兄如有兴趣可以翻翻本网站的资料区。至于乡镇事务,涉及小百姓的就有计生、征兵、养老、失业、救济、信访、调解等等。4-5万人口若聚集在一起都该是一个小城市了,而依靠乡镇一级的区区几个办事员还不得排队办理?乡镇合并,受编制限制,确实会减少一部分在编公务员,但主要是裁撤基层办事员,领导级别的基本没有减少。

本人户籍所在的乡镇,是省会城市郊县镇,都是100平方公里左右的面积,4、5万人的规模,基本上还是农村为主,集镇也就是一条街而已,大点的也就多几条街。连城市的影子都没有。征兵、调解、计生的可能比较多,但也不会天天有,养老、失业的也就是城镇户口才有,农民基本没有。乡镇合并之后,办事的人肯定会增加,但是还没到需要排长队的那个程度,毕竟是乡下,不是城里,不是去银行取钱,去医院挂号,去车站买票。现在除了办事远点外,还没见其它有遭抱怨的。乡镇合并之后,考虑到人员分流的问题,在短期之内,可能编制不会减少,这是中国官场的规则。但最终随着人员的自然流动(或调离,或退休等等),编制就会相应减少。再说,合并了之后,一个镇它不可能有两位以上的镇长,不可能有两位以上的书记,光从这个数量上讲,那就是减少了。由此可以看出:乡镇合并,减少编制,提升办事效率,扩大发展空间,正面的意义多于负面的意义。
此外,你需要提供管辖100个以上乡镇的名单,这样比较能够证明你的观点。


在市县关系问题上,市-县确实是上下级,但相应的各级关系应该是中央-各省、县-乡镇、乡镇-村,按照此对应关系其实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中央利用全国的资源建设首都,省利用全省的资源建省会,市利用全市的资源建市区,县利用全县的资源建县城。按照你的逻辑,省内各市平等,县内各乡镇平等,也就不该出现一省省会独大、一县县城独秀的情况。


行政中心城市必定有行政资源优势,这是当然的。你说中央利用全国的资源建设首都也是有的,比方鸟巢、国家大剧院等等国家级建筑都在北京就是一例。但这跟市刮县可不是一个概念!首先,现在国家重点发展的城市绝对不只北京一家。上海的发展不会比北京差,中央对香港也很不错,重庆直辖发展也很快,80年代举全国之力建深圳特区就更不要说了。北京的市委书记是政治局委员,天津、广东、上海、重庆、新疆的书记同样是政治局委员。各重点城市(区域)的博弈多少会有,比方说争取大型项目或者政策,但还没听说过北京怎么样去剥削其它省市,通过截留其它省市的指标、资金、项目、财政提取和各种行政审批等侵占它们的利益,从而也制约了其它省市的经济发展。但是,“市刮县”、“市抽县”的却是活生生的实例。因为它们是上下级的关系,有体制来为这种剥削保驾护航。行政中心城市跟其它城市(区域)不是上下级的关系,顶多占了资源的优势,所以绝不等同于赤裸裸的市刮县、市抽县!
所以,抽掉地级市这一级,县会发展得更好!

再有,你必须弄清一个逻辑:在地级市普遍设立之前,县与市是平级的。普遍设立地级市之后,县就置于市的领导之下了。所以按照你的逻辑,与市辖县可类比的应该是首都辖全国、市辖州、镇辖乡、而不是中央管全国、省管市州、县管乡镇。两者关系是不一样的。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政协委员的话听过算数,当不得真的。

我知道你会说这句话。一个政协委员的话可能不能全信,但这绝非他一个人的看法。你的意思是你要否定“市在剥县”这一活生生的事实,反对省直辖县吗?如果不是,那你怎么会讲这句“题外话”呢?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9-06-12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实践体系内,情况确实如此,所以在呼吁省直管县的同时,更得考虑双方的权责划分,否则直管只是变换了一种剥削方式!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9-06-12
楼主的纯属逻辑错误:
说明:‘省管县’不等于‘省会(市)管县’。
省会城市与县没有隶属关系,只是省县隶属。
“省管县”不是‘省会管县’而是‘省直管县’。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9-06-12
回 49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1.关于辖村过百的乡镇,仁兄不愿翻资料,那我可以提供一二:河北省枣强县枣强镇辖131个行政村,固安县固安镇辖103个行政村及8个居委会;山东省历城区仲宫镇辖129个行政村,济阳县济阳镇辖164个行政村及46个居委会;湖南省南县灰山港镇辖99个行政村加9个居委会,安化县大福镇辖110个行政村及3个居委会。其余还有不少也就不一一例举了。
2.关于乡镇编制的问题,假设原来2个乡各有1正2副3名主官,合并以后基本上是2正中1人继任,另一人调县里闲职,4副中2人留任,另2人留乡内闲职,所谓的xx级调研员就是如此得来的。前阵子还有报道某乡镇挂职调研员居然有17人之多。超编裁人的只能是那些倒霉的办事员。如此机构合并何来提高效率之说?
3.辖县的地级市与原来的市并不是一个概念,不要因为名称相同就当作是简单的升级。在我认为,地级市就是地区行署的翻牌,该搜刮还是一样的搜刮。重庆直辖就是省县直辖制造搜刮的典型,一个重庆城区的发展,灭了涪陵、万州、黔江三个中等规模城市的发展。所以还是这句话,在现有的体制下,有等级就有搜刮,无论是省县直辖还是省地县三级。
4.请在回帖时不要将别人的帖子照搬重复,这样非常没有礼貌。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