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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沿革]港英时期的香港有下属地方政府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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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0-07-04
引用第20楼奇櫻于2010-03-30 01:53发表的  :
看殺局後,有關市政事務的討論,只是立法會很少部分
結果兩局很多「手尾」都拖了很久很久
像大埔新市鎮要建大會堂的事上,區局本來計劃2000年動工,
計劃建成後,具借來地性質的原有大埔文娛中心可釋出歸還給大埔官立中學作校舍擴展,
到今天,大埔大會堂仍然動工無期,計劃建大會堂的用地仍然是露天停車場,
最新計劃反而是打算未來把將倒閉(即已停收中一新生)的大埔官中校舍取過來擴建文娛中心。


這個也是重點,當時兩個市政局的財政是獨立於香港攻府,是由市政局自行決定預算,
收入由不同服務的收費加上與政府協定從差餉分成而成,支出就包括不同服務的人員、物資支出,以及興建新設施等。
所以兩個市政局可以因應當區需要而推展不同計劃,從而提升當區市民的生活質素。
如某地人口增加,對體育、菜市場(街市)、文娛、潔淨要求增加,當年市政局便會建造市政大廈,提供一站式設施服務。
如地下是垃圾收集站、一二樓是街市、三樓是圖書館、四樓是體育館、五樓是文娛場所等。
而在建成之前,市政局會附近空地設有臨時設施,滿足當地市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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