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6793阅读
  • 52回复

[宏观区划体系]比较赞成的行政建制以名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0-03-19
地区还是作为省的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0-03-19
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区)——县、市。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0-03-19
引用第49楼绝地苍狼于2010-03-19 15:12发表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区)——县、市
很多人都支持了这个选项
可有人想过,当全部省都实现省县直辖之后,和现在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行政区划的目的是什么
.......

有啊。。县城的老百姓不用跑地级市里了。省钱省事。。。最大的经济实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