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县合并——双县城体制。党委、人大、政协、军区驻在原A县县城、政府驻在原B县县城,党委和政府的下属部委办局分散驻在两县城,两县城以快车道相连。
2、多县合并——多县城体制。党委驻在原A县县城、政府驻在原B县县城、人大、政协、军区驻在原C县县城,党委和政府下属部委办局分散驻在三县城,三县城以快车道相连。一般不会存在超过三个以上的县城合并的情况。
这种情况还比较适用于一县域内2-3个镇经济发达而有扩大权限倾向的情形,如苍南的龙港镇。以此模式,苍南县级单位分驻灵溪镇和龙港镇,城市规划也能充分考虑两镇要求。
同时确立县辖市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