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事业改革
发展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地级以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编办、省社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卫生厅、地税局、法制办:
现将《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民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广东省加强行政区划调整论证评估,探索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继续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化市辖区规模结构,推动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完善内部行政区划设置,改革优化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收尾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和谐、共促发展的边界环境。民政部积极支持、优先办理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