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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纳溪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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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2-25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纳溪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泸市府函[2013]264号

纳溪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棉花坡镇等4个镇(街道)区划调整的请示》(泸纳府〔2013〕70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市纳溪区调整部分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3〕31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你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现批复如下:
       一、将棉花坡镇的柿子村、九川村、大林村、大溪村、朱坪村、五顶村和五顶山社区共7个村(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宁街道办事处管辖。调整后,永宁街道办事处辖永宁路社区、胜利街社区、人民路社区、较场坝社区、建陶社区、打渔山社区、五顶山社区、柿子村、九川村、大林村、大溪村、朱坪村、五顶村、先农村、紫阳村共15个村(社区),仍驻纳溪区永宁路328号;棉花坡镇辖方水村、竹林村、柑弯村、安富村、伏龙村、高洞村、韩桥村、金凤村、龙蟠村、棋盘村共10个村,镇人民政府仍驻棉花坡镇棉花坡路43号。
       二、将新乐镇的炳灵村、百梯村和百梯社区共3个村(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富街道办事处管辖。调整后,安富街道办事处辖上坝社区、顺江街社区、友谊路社区、炳灵路社区、火炬社区、百梯社区、百梯村、炳灵村共8个村(社区),仍驻纳溪区滨江街32号;新乐镇仍辖长安村、大河村、桂花村、石龙村、石银村、铜鼓村、三江村共7个村,镇人民政府仍驻纳溪区百梯巷49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并报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备案。
       请你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4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12-25
原来是小打小闹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12-25
等于是圆扯圆,还以为有大动作呢。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12-25
如此调整,区别不大
谢绝@倾城风雨 回复本人帖子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12-26
都是在做大街办
本人原ID:啊谁。
kinda为本ID的小号。
海天一色看潮起,暮鼓晨钟听风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12-26
呵呵,还以为是纳溪区府搬到护国镇去了呢
欢迎光临我的专题博客——《政区边界探寻》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768807865_0_1.html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12-26
有必要调整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12-26
棉花坡可以设立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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