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甲骨文「囗」(音wei,四面围墙的聚居区)+「人」,表示众人的聚居区。
造字本义:有一定人口定居的城市。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误将篆文的“人”写成“巴”。
区,甲骨文像在半包围的城墙「乚」之内有大量的人口聚居屯落「品」。
造字本义:有城墙保护的大片人口聚居地。金文像某种通道「ㄈ」串联了所有城邑「品」,表示以某种方式联防的众多城邑。篆文有所变形。
郡,金文「君」(国王)+「邑」(城市)。
造字本义:古时朝廷直辖的城市。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的“邑”写成“双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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