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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阳县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将葛埠口乡的魏店、葛埠口、白庙、大张寨、杨庄、李学彦庄、小庄、安庄、范堤口、白堤口、张庄、娄月庄、娄庄、曹庄、李庄15建制村,靳堂乡的毛庄、汤庄、卢圪垱3建制村划归城关镇管辖。 二、撤销城关镇,对其所辖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设立街道办事处具体事宜由新乡市人民政府按照《河南省街道办事处设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将批准结果报河南省民政厅备案。 (豫民行批〔2014〕34号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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