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汉书·地理志》“余暨”(余原从食旁) 应助注:“吴王阖间弟夫粟之所邑。”夫集(暨)的封地叫“余暨”,可见这里“余”有地的意思。又余姚,《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括地记》说是“顾野王云舜后支庶所封之地,舜姚姓,故云余姚”。因是姚姓居地而叫“余姚”可肯定,这里“余”也是“地”的意思。
又余杭《太平寰宇记》说是“夏禹东去,舍舟航登陆于此,乃名余杭”,则其地是搁置舟航之地。这些个表“地”义的“余”都放在地名之首,正是侗台语构词惯例,有如今壮族地区许多以“那”(na,)带头的地名。“余”为鱼部以母字,古音’la、ja,今侗水语称地或田近于此音:仡佬la 31“地”,佯黄zas,仡佬族ɤa5、水语ʔɣa5、毛南ʔja5、侗ja5“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