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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念:警察服务也是基本民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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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01-18
观念:警察服务也是基本民生
现在大家都说民生艰难,有四座大山:看病、教育、买房、养老,

其实缺乏基本的警察服务,也是一座大山。这也是基本民生。

中国被指责在社会保障方面投入太少,大家通常关注的是教育投入太少,医疗投入太少,等。而这些少量的投入,其中绝大部分又被用在极少数人身上。比如医疗经费,80%被老干部、高干消耗。

警察服务也是如此。警力严重不足,缺口达三分之二。参照香港美国比例,中国的警察数量应该至少500万。但现在只有180万。而且由于中国特色,这180万里面至少三分之二是人浮于事——呆在机关混、或者不干警察事务的——比如搞文宣、搞党务、工青妇、子弟学校什么的。中国的警察部门还承担大量非治安事务,比如出入境管理、人口管理、经济警察、政治警察国宝、网络警察等。这样用于治安的警力就更少了。
导致被人十几刀杀死,警察过来说是自杀,说白了就不管这个事情。
本人亲眼看到儿童被拐卖,报案后,警察过来说是内部搞错。到现在没有立案。

老百姓处于没有安全保护的状态。少量的警力,集中用于保护少数人。

官方报道,黄河兰州段每年有几百具无主尸体,还是被打捞的。
而长江里面,每年不知道要冲走几千具几万具尸体,根本无人管,统计都不做。
每年20万婴儿被拐卖,也没人管。
已经发展到开面包车公然在大街上劫人。可以当着丈夫的面,把妻子拉上车就抢走。
相比之下,什么小偷小摸,偷个车什么的,简直不算个事。

这个问题其实也很可怕。
[ 此帖被天地君亲师在2015-01-18 11:37重新编辑 ]
1条评分奖励+3
keating 奖励 +3 - 2015-01-18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01-18
维持一定程度的治安,有利于占领军更多地掠夺占领区的资源。如果无法有效控制占领区,就无法有效搜刮当地、剥削土著,更无从谈起以战养战。抗战时,日军治安战的道理就在于此。
但是维持治安也要付出相应的管制成本。如果掠夺的资源已经接近当地所能提供的上限,继续增加管制成本就得不偿失了。同理,一些没有掠夺价值的地方,不如直接放弃管制的可能。所以日军往往就是控制县城和少数大镇周围,以及重要的交通线沿线,大规模并村且放弃人烟稀少的地区,而不试图彻底剿灭占领区的游击队,且即便是所谓治安区的治安水平若按和平年代的标准衡量也只能算是勉勉强强。
满洲的情况比较特殊。不过那是日本准备纳入本土的地方,不是按占领区处理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01-18
中国是城文化,自古如此。

执政者只管城池、关隘。其余地方放任自流,只要不公开造反就行,实际上是羁糜体制。

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城市地区属于官治、乡村地方属于自治。

宋代有识之士,有进行过乡村自治运动的实践,比如蓝田乡约,但总归是资源不足,难以为继。
乡村自治相对完善的则是山寨,但因“劫富济贫”的政治主张,与贵族利益冲突,而不容于社会。

其实,欧美的自治市镇特许状和古代的山寨、乡约是一个意思,只不过他们采取的是和贵族妥协的策略,而且工业化让他们有足够的资源。

说警力不足,其实是不了解中华文化。实际上国家的警力其实是维护统治用的。维持社会治安,是要靠百姓自己。

租界巡捕房也是租界自治机关自己搞的。

当然,朝廷立国之初,彻底粉碎了“旧”社会,把政权延伸到居民小组,让人误认为什么都要靠天子,至今没缓过劲来。但古今中外,朝廷都是靠不住的。

马主义的bug,就在于过于模型化,忽略了时间和空间的尺度。而这个bug是致命的。

为什么我们都对天朝的城市嗤之以鼻,认为名不副实,但朝廷却乐此不彼。马主义忽略时间和空间尺度的这个bug左右着当局的思维。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5-01-18 12:03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01-18
中国的问题不是警察总数少,而是基层一线少,真正奋战一线的警察,不到总数10%,90%的警察都在上层机关,负责检查10%的一线警察工作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01-18
中国的警察,上级机关的90%,好,很好,太好了,派出所所长由乡镇政法副书记兼任即可!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01-18
楼主的定义让人然骇然!中国古时候只有极少数巡捕,老百姓要是没有摊上事,一辈子都与巡捕沾不上边。请问楼主没有巡捕的民生般服务,不知道那时的老百姓是怎么生存的?照楼主的题目造句,可以造出大量这样的句子!XX服务也是基本民生!说不定可以说成:“鸡鸭”服务也是基本民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01-18
所谓基本民生,指的人民生计,也就是吃、穿、住。连教育都算不上,警务就更算不上了,也许医疗服务可以算。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01-18
中国警察是服务民众的?

这半辈子报过三次警,两次是店里被盗贼光顾了,其中有一次有监控有盗贼的模样,当然两次报案的结果是没任何结果,只是自己花了半天时间浪费在警局做笔录。

最印象深刻的一个报警是2008年,本人所在公司被小偷光顾,作为行政主管,报警后被传讯,警察并没有去抓小偷,而是大批特批,让本人及公司签下“军令状”,不得再发生此类事件,整个报警过程本人被当成罪犯进行审问批判,认为公司失窃的情况影响了治安,令他们麻烦,以后再发生此类事件,就得给我们找麻烦麻烦。

当然的确有“服务”的,就是本人所在酒店经常被警察光顾,干嘛,查房啊?外国人证件登记名字不对,罚款,台湾人登记了身份证号而非登记某个证号了,反国家,罚款,房间里少登记一个人,罚款。没搞好关系。。。整。。。消防、工商莫不如此。。。。

天朝,警察服务也是基本民生,楼主,呵呵!
亲爱的不要对牛弹琴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01-18
中国的官场就是这种文化,小到不能再小的派出所,也是官僚气十足,干的猛的也是为了当官,一看仕途没戏了,就破罐破摔。况且一半左右的警力根本不在一线,屯警街面的比例就更少了,机关和基层拿一样多钱,还没风险,还轻巧,谁愿意在基层干,而且法律方面,恨不能把警察五花大绑,根本放不开手脚,越干活越容易出错,不干活不出错。

体制如此,别怪警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01-18
回 叶青城 的帖子
叶青城:中国警察是服务民众的?
这半辈子报过三次警,两次是店里被盗贼光顾了,其中有一次有监控有盗贼的模样,当然两次报案的结果是没任何结果,只是自己花了半天时间浪费在警局做笔录。
最印象深刻的一个报警是2008年,本人所在公司被小偷光顾,作为行政主管,报警后被传讯,警察并没 .. (2015-01-18 16:20) 
你说的,可以参见我在1楼的回复,呵呵。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01-18
回 叶青城 的帖子
叶青城:中国警察是服务民众的?
这半辈子报过三次警,两次是店里被盗贼光顾了,其中有一次有监控有盗贼的模样,当然两次报案的结果是没任何结果,只是自己花了半天时间浪费在警局做笔录。
最印象深刻的一个报警是2008年,本人所在公司被小偷光顾,作为行政主管,报警后被传讯,警察并没 .. (2015-01-18 16:20) 

所以楼主没有说错啊,大家都不满警察,实际就是说大家其实都有需求,但是警察根本没有满足。

忽然发现这个话题好像跟我的专业有点相关了。

1943年英国贝弗里奇报告说社会要解决5大问题,从而引申出5大社会政策和服务领域:社会安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住房、就业。其中后2项也许可以由市场来发挥主体作用,政府只要配合就好,而且政府提供的主要也不是人力服务。但前三项,还真是必须动用公共资源,使用大量人手。

警察跟社会安全还是有关的。很多时候,给五保老人送米送油都是警察干的,不然还能找谁?

虽然很多国家将社会安全和社会保障问题专门成立一个社会部(或民政部),但是很多时候,弱势群体也往往是先报警察,再从警察局转介给社会或民政部门,而且这个过程也是合理的。比如说恶质父母把小孩一个人关在家里虐待,社会部门是不能强行进入民宅的,就一定要有警察介入。

所以,要保证社会安全,端正民风,是必须要警察和社会(民政)两个部门协作的。这样分析,说警察服务是基本民生还真是没错。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5-01-18
回 叶青城 的帖子
叶青城:中国警察是服务民众的?
这半辈子报过三次警,两次是店里被盗贼光顾了,其中有一次有监控有盗贼的模样,当然两次报案的结果是没任何结果,只是自己花了半天时间浪费在警局做笔录。
最印象深刻的一个报警是2008年,本人所在公司被小偷光顾,作为行政主管,报警后被传讯,警察并没 .. (2015-01-18 16:20) 

真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啊。

公安部:命案必破 一抓三年
2004年11月05日
http://zqb.cyol.com/gb/zqb/2004-11/05/content_981851.htm

破案率与社会长治久安
2011-10-2
http://news.163.com/11/1028/17/7HFGSG0M00012Q9L.html
……
当“命案必破”成为自上至下推行的行政命令,地方民警认为刑事诉讼过程就是惩罚犯罪的过程,为了完成破案率,搞“不破不立”、“先破后立”(即不破案子就不立案、先破案子后立案);对于疑难案件“宁可错抓也要抓”而不是“疑罪从无”……各种虐囚、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甚至冤假错案层出不穷,靠这些违法行为制造出来的高破案率,又如何带给民众安全感呢?


专家称破案率考核已落后 全国取消仅时间问题
2013年11月28日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11-28/5558636.shtml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5-01-19
回11楼,破案率依然应该做为考核标准,同时又要落实办案责任制,谁办的案子谁负责,除了错案办案责任人负全责。
破了案记功提拔,办错了案吃不了逗着走。
既要以破案率论政绩(工作质量),又要以破案数量论效率(工作数量),同时又落实办案责任制,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政绩考核,以破案率和破案数量综合评定,不能只考核破案率。例如一个辖区发生一起大案,然后破了,破案率100%。另一个辖区,发生十起大案,破了八件,破案率80%。不能说后者的工作比前者做的差。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5-01-19
难得楼主发了个不错的帖子,点赞!
独立思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能力!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5-01-19
破案率考核不能取消,但不能唯破案率
bon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5-01-19
像深圳东莞这样的千万级别的城市,行政配置编制内的警察就很少很少,加上很多坐办公室的居多。
街警也是有些坐在闭路电视前巡查多,其他的,就只能用政府出钱,请临时的协警,督导,辅警之类的。主城区配备基本还可以,临时工确实挺多的,很多隧道什么的都有保安执勤。深圳政府也还算尽责。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5-01-19
回 丘陵小河 的帖子
丘陵小河:回11楼,破案率依然应该做为考核标准,同时又要落实办案责任制,谁办的案子谁负责,除了错案办案责任人负全责。
破了案记功提拔,办错了案吃不了逗着走。
既要以破案率论政绩(工作质量),又要以破案数量论效率(工作数量),同时又落实办案责任制,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政绩考核, .. (2015-01-19 01:22) 

破一个复杂的案子和抓一个小偷能一样吗?以破案率为考核指标真身就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来源。而且案件出了问题,实际上只要程序没问题,不应该追究警察责任,因为警察只负责收集证据。判断有罪没罪是法院和检察院的事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5-01-19
回16楼还是要考核破案率的,要不然以什么做为政绩?
但不能维破案率!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5-01-19
回 bon 的帖子
bon:像深圳东莞这样的千万级别的城市,行政配置编制内的警察就很少很少,加上很多坐办公室的居多。
街警也是有些坐在闭路电视前巡查多,其他的,就只能用政府出钱,请临时的协警,督导,辅警之类的。主城区配备基本还可以,临时工确实挺多的,很多隧道什么的都有保安执勤。深圳政府也 ..(2015-01-19 14:06)嬀/color]

这就是深圳关外和东莞治安差的真正原因。
独立思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能力!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5-01-19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所以楼主没有说错啊,大家都不满警察,实际就是说大家其实都有需求,但是警察根本没有满足。
忽然发现这个话题好像跟我的专业有点相关了。
....... (2015-01-18 21:28) 

社会治安本就是基本的民生范畴,像是你回复的那位,恨屋及乌罢了
bon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5-01-20
回 tigerwu 的帖子
tigerwu:这就是深圳关外和东莞治安差的真正原因。 (2015-01-19 22:18) 

对啊,人口和北京上海差不多
行政性配置深圳还好,副省级,东莞是地级市而已。
更多的只能通过花钱请雇佣军,主城区请的雇佣军还多些,关外偏远点的地方顾及不到。而且那些退伍军人保安,有些保安其实也好不到哪去,在某些路段收保护费,类似夜间路边烧烤宵夜档那些,这样的事不是没有,不是我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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