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兴仁县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5〕12号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兴仁县乡镇
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4〕12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兴仁县城南街道、东湖街道、巴铃镇、回龙镇、大山乡、田湾乡、新马场乡、李关乡、民建乡等9个乡(镇)、街道建制,设置新的城南街道、东湖街道和巴铃镇、回龙镇、大山镇、波阳镇、马马崖镇。新设置的城南街道、东湖街道和巴铃镇、回龙镇、大山镇、波阳镇、马马崖镇所辖地域分别如下:
(一)新设置的城南街道辖原城南街道城南社区、杨泗屯居委会、洛渭屯居委会、田坝居委会和原李关乡李关村、鹧鸪园村、大山脚村、保驹村及原东湖街道黄金社区
文化南路以东、黄金路以南转至体育南路以南,办事处驻城南社区。
(二)新设置的东湖街道辖原东湖街道黄金社区(除城南街道管辖部分外)、东湖社区、陆关居委会、瓦窑寨村、五峰村、坪上村和原民建乡三帽坡村、新房子村及原巴铃镇西洋村,办事处驻东湖社区。
(三)新设置的巴铃镇辖原巴铃镇(除西洋村外)和原民建乡三家寨村、林家田村、战马田村、牛场坪村,镇人民政府驻西街社区。
(四)新设置的回龙镇辖原回龙镇和大山乡老里齐村岩子冲组,镇人民政府驻回龙居委会。
(五)新设置的大山镇辖原大山乡(除老里齐村岩子冲组外),镇人民政府驻大山居委会。
(六)新设置的波阳镇辖原田湾乡,镇人民政府驻田湾居委会。
(七)新设置的马马崖镇辖原新马场乡,镇人民政府驻马场居委会。
二、要认真做好
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