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h/201601/t20160106_364745.html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贞丰县挽澜乡
设置挽澜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5〕320号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贞丰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5〕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挽澜乡建制,设置挽澜镇。新设置的挽澜镇辖原挽澜乡地域,镇人民政府驻挽澜村。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