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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全国分60省,省直辖县市与大城市管县并存,300万城区人口的一型大城市以上的城市可以代管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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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2-18
一,全国分60省,除去10——20个小省,中等省规模为人口3000万左右,平均每省分为40个县市左右。

二,由于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分布的不均衡性,即使分60省,也会存在一个省内除了省会外,还会有300万城区人口以上的非省会城市,为了发挥这些城市的作用,规定300万城区人口以上的一型大城市可以代省政府管理1——4个县,500万城区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可以代省政府管理3——6个县,城市最高管县数不超过6个。
       由于城区人口小于300万的城市管县,都是刮县,所以规定,城区人口小于300万的城市,不得管县。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2-18
也可以适当调整,特别是中西部,
由于中西部很少有300万城区人口以上的城市,
中西部可以调整为:

城区人口100——300万的,可以管1——2个县,
300——500万的,可以管2——4个县,
500万以上的,可以管3——6个县。


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绝对不能管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2-18

大家觉得这两种方案,哪个好呢?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2-18
要么都管县,要么都不管。哪个大城市的起家史比别人干净?

有些“过河拆桥”的大城市的市民,巴不得扩大“马太效应”,让后来的追赶者永远都赶不上自己。
你是xxx又如何?然而我赵日天并不服!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2-18
有六十个省的话,那么很快就会出现新的一级行政区;而楼主也没有说要废除乡镇街这一级,那这个方案不仅没有简化行政层级,反而必然导致层级更多更臃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2-18
感觉就是古代的郡-县制
枫下的阳光,是渐行渐远的回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2-18
如果真要搞省直管,那就直接把省政府门口的省会各区先省直管吧。。。先消灭眼皮底下的“他管”,才算真正的“直管”,否则就是远程吸血。。。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2-18
现有的地市、计单等级别可以任内延时保留,但不能再领县了。县下的乡镇街不能撤,或强化或虚化。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2-18
未蒙其利(省县直辖)
先受其害(增加一倍的省级政府)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02-19
回 未央小色狼 的帖子
未央小色狼:如果真要搞省直管,那就直接把省政府门口的省会各区先省直管吧。。。先消灭眼皮底下的“他管”,才算真正的“直管”,否则就是远程吸血。。。 (2016-02-18 12:20) 

区不用省直管,把区划小,降成副县级,和镇乡一起由大城市直管就是了。实际上,区本来就是市的派出机构!独立性不如县,要这么高的级别干嘛?
一级政区:省\都\自治省
二级政区:副省级市\市\城\盟\郡\县(都不管县以上政区,直管副县级区\副县级市\镇\乡)
三级政区:副县级区\副县级市(人口5-20万)\镇\乡,下管副镇级街道办\里\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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