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唐山市编办获悉,为解决站前地区举牌喊站、乱停乱放、招揽食宿、私设摊点等问题,维护站前地区出行秩序和群众出行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形象,近日,省编办批准我市设立唐山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
该机构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挂靠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唐山火车站站前地区(站前路以西,竹安路以东,国防道以北,西山道以南,其中不含铁路管辖区域)行使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职能。站前地区管理实行以管理委员会为主导,各驻站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24小时执法和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站前地区城市管理共治共管格局正在形成,对于我市城市经济提质和城市管理提效,特别是以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城市形象迎接2016唐山世园会,意义重大。
按照职责分工,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派驻部门在站前地区履行下列职责。
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派驻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站前地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车辆运营、商业经营、市政设施、广告和景观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和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对旅客投诉进行处理。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站前派出所
负责维持站前地区社会治安,对招揽住宿、就餐、招工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协助其他驻站执法单位开展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负责站前地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交通指示灯、标线和标识指示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和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对三轮车、残疾人车、老年代步车等社会车辆进入站前广场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市城市管理局站前地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站前地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广告和景观设置等管理方面的监察执法;负责对站前地区流动商贩、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乱贴乱画、早市夜市、散发小广告、商品推销等有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取缔。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部门
负责客运、出租汽车的日常管理;对站前地区客运、出租汽车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采取明察暗访、监控拍摄等方法,查处出租汽车议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等违章行为;负责对出租汽车在站前地区停留、待客、喊站、拼客、揽客、绕圈等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负责规划出租汽车上客、落客点运营线路并对出租汽车上客、落客点进行监督检查,维持运营秩序;负责对没有在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查处;对其他违反客货道路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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