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民政局严格按照《齐河县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结合自身职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我县撤县设市工作,通过与省市进行全面沟通,扎实推进,准备工作全面进行,且已列入省级名单,力求早日完成。
二是启动祝阿镇、华店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完成主城区扩容第一步。根据我县实际,祝阿镇、华店镇与主城区基本实现了互联互通,基本符合设街道办事处的条件,所以计划第一步启动祝阿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华店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的程序。
三是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农村低保对象转户后,按城市低保对象标准予以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城市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农村五保对象转户后,按城市“三无”对象予标准以生活保障。
四是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选举权利工作。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一致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转户居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如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经本人申请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可参加居住地社区居委会选举。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原居住的村委会未撤销,仍经常在原村居住、工作并履行村民义务的,经本人申请,并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也可在原村委会参加选举,不再参加现户籍所在地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