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川环审批〔2017〕101号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由一期工程终点龙泉山隧道出洞口向东引出,止于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线路长约24.98千米,其中地面线4.9千米,高架线11.53千米,地下线8.55千米。全线共设车站4座,其中地下站2座,地面站2座。配套建设三岔湖主变电所和新苗控制中心二期。工程制式为普通轮轨,A型车系统,采用8辆固定,最大运输能力为5.11万人次/小时,全天运营18小时,编组列车最高设计运行速度为140公里/小时。
工程采用交流2500伏接触网供电方式,地下车站采用屏蔽门系统和分散供冷方式。工程总占地146.0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7.16公顷,临时占地108.89公顷;全线挖方总量151.23万立方米,总填方109.82万立方米,填方均来源于挖土。弃方41.41万立方米;设置弃渣场1处、临时堆土场2处、施工场地2处、制梁场2处、铺轨基地3座,新建施工便道26.10千米,改建既有乡村道路14.0千米。工程总投资为883551.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7.62万元。
该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发展的“城市及市域轨道交通新线建设”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属《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调整方案》中规划项目之一,该规划调整方案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批复(发改基础〔2015〕958号)。《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及修编(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审查(环审〔2015〕266号)。工程符合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