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章丘区部分
行政区划的通知[
章丘区人民政府: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章丘区部分
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7〕6号),同意你区
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撤销辛寨镇,整建制划归刁镇管辖。
二、撤销水寨镇,将原水寨镇的水北、水南、郝家楼、康家、王家桥、南辛、苑李、季周、狮子口、彭刘、北张、门口、北范、门东、马高、孟庄、鲁高、贾庄、高高等19个行政村划归刁镇管辖;将原水寨镇的赵百户、辛丰、垛寨、罗绫、东殿、西殿、张家林、隗家、范家、郑家、太平、托寨、赵官桥等13个行政村划归白云湖镇管辖。
三、撤销曹范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曹范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曹范镇政府驻地。
四、撤销宁家埠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宁家埠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宁家埠镇政府驻地。
五、撤销高官寨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高官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高官寨镇政府驻地。
六、撤销白云湖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白云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白云湖镇政府驻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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