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轴是县域竞争,2008经济危机至今,地级(地区、市、州、盟)竞争成为主流,现在正在形成的,则是跨越地级市甚至省域的城市群竞争。
环渤海城市群,包括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京津冀都市圈,以济南、青岛为核心的山东半岛都市圈,以沈阳、大连为核心的辽东半岛都市圈。
长三角城市群,是以上海为核心,以南京、杭州为次核心的沪宁杭都市圈的延伸,在最新的规划中,安徽的皖江城市带(实质已失败)部分城市也被纳入长三角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包括以武汉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的环长株潭都市圈,以南昌、九江为核心的环鄱阳湖都市圈。
珠三角城市群,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建设,在最新规划中,纳入香港、澳门这2个特别行政区,扩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
除此之外,原先以成都、重庆为核心的两个城市群逐渐融合成一个统一的成渝城市群。
当前的城市群竞争格局中,以国家中心城市为节点,带动巨型经济圈,在人口、外贸、信贷继续收缩,股市、楼市、债市、汇市前景不明朗的背景下,继续推进城市化,二线城市与一线城市的差距缩小,三线城市与二线城市的差距拉大,人口大量地由三四线城市向一二线城市转移,逐渐形成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两种城市形态。
在未来,省级——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副省级——副省级城市,和享有部分地级以上权限的区划——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等,之间的差别整体缩小,远小于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之间的差别。换句话说,叠床架屋地区分这些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是高成本低收益。
综上,我认为:
在全国政治/经济/军事版图中有独特地位的城市(如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广州、三沙),可以变更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为邻近省/自治区代管的副省级城市;
与所在省/自治区的中心城市形成双核心的城市(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可以去除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的光环,但赋予计划单列的地位,对不同的城市给予不同的权限,并保留国务院根据政治/经济/军事形势,随时增加/变更/收回权限的权力;
和经济/产业实力与所在省/自治区其它地级市相比,不算前20%的城市(如珠海、汕头),可以直接变更为地级市,与其它地级市一视同仁,这些城市本省的综合实力足以提供它们在省内足够的影响力,给予另外的光环是揠苗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