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左右的乡镇将被撤并
(2004-04-30 08:46:50)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刘常俭)我省将继续做好乡镇撤并工作,撤并乡镇总数控制在现有乡镇总数的20%左右。这项工作拟于7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
目前我省共有乡镇1971个,其中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173个,需要进一步合并、调整。会议提出,这次乡镇撤并工作,一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哄而上和“一刀切”。二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城镇体系等因素,撤并面积小、人口少、城镇化水平低、经济实力弱的乡镇。三要有利于行政管理,方便群众生活。四要有利于形成规模,推进城镇化建设。五要适当照顾地方特色和少数民族地区。
会议要求,乡镇下设有办事处的要一律取消,对自己命名为镇的乡要进行分类,确够改镇标准的,应上报审批,不够改设镇标准的,要把名称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