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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府 〔 2019 〕 12 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电白区水东街道分设为水东、电海、陈村三个街道的批复
电白区人民政府:
《 关于调整水东街道行政区划分设为水东、电海、陈村三个街道的请示 》 (电府 〔 2019 〕 5 号)收悉。经市政府十二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水东街道分设为水东、电海和陈村三个街道。
二、行政区划调整后,水东街道下辖忠良、城东、观海、东阳南街、东阳北街、人民街、新风街、新湖街、新街、海滨 10 个社区居委会和镇西、附城、镇东、森高、彭村、寨头 6 个村委会,面积 24 . 67 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地为电白区新街 3 号(即原水东街道办事处驻地);电海街道下辖安乐、乔梅、蓝田坡 3 个村委会和三角墟社区居委会,面积 26 . 43 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地为电白区宾大道 398 号(即恒隆新城内: ) ;陈村街道下辖陈村、陈渔、那行、那渔、村山、白石、登步 7 个村委会,面积 23 . 45 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原陈村镇政府驻地。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行政区域范围管辖分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勘定成果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请你区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依法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切实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妥善处理好行政区似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确保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和谐安定。
四、请你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做好水东、电海和陈村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资产划分、资源配置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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