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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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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05-16
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19/5/16/art_5862_692536.html
省—大县小市(200万人)—乡镇街区
华国历史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晋
宋齐梁陈隋唐宋,蒙元大明满清华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9-05-16
  2.区域划分。将赣江新区划分为直管区和统筹区。其中:直管区管辖范围合计162.1平方公里,包括赣江新区儒乐湖核心区共9.34平方公里;新建区金桥乡全域、溪霞镇3个行政村,以及原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部分区域,共104.04平方公里;永修县马口镇8个行政村,永丰垦殖场3个大队,以及马口镇部分其他区域,共48.72平方公里。其他区域为统筹区。

  3.关于管理体制。重点明确了新区的组织架构。一是强化省级决策。领导小组重点研究新区开发建设的决策部署,审定新区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推进重大交通、产业、公共服务等项目布局。二是优化管理层级。直管区实行管委会—乡镇(功能区)两级扁平化管理,新区管委会全面管理直管区经济社会事务。

  4.关于运行机制。重点明确了直管区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主要有:一是在行政管理上,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直接接受对口省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二是在组织机构上,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优化新区内设机构和职责,增强相应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三是在财税管理上,赣江新区保持相对独立的市级财政管理体制不变,设立相应的赣江新区本级金库,直接对接省国库。维持原有税收征管体制不变。四是在统筹区管理上,明确统筹区仍然享受国家新区的政策。
省—大县小市(200万人)—乡镇街区
华国历史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晋
宋齐梁陈隋唐宋,蒙元大明满清华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9-10-09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

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为增强国家级新区创新引领、先行先试作用,进一步调动各方加快赣江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引领带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就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统分结合,分片运行。将赣江新区划分为直管区和统筹区,合理明确直管区和统筹区的管理范围、运营方式和开发主体职责,实行统一平台、统一规划、统一对外宣传,实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竞争有序、协同互补。

——统筹管理,上下联动。强化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揽作用,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事项。对各片区发展实行统一的严格考核,加大省级政策支持,引导南昌市、九江市加大对赣江新区各片区资源要素投入。

——利益共享,融合发展。充分调动赣江新区、南昌市、九江市积极性,激发和释放三方活力,形成多渠道投入、多层次开发、多方面受益的开发建设机制,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大平台共同使用、重大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实现赣江新区融合发展。

二、管理体制

(一)组织架构

1.强化省级决策。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设立赣江新区的批复精神,结合赣江新区发展阶段和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赣江新区开发建设的决策部署,审定赣江新区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推进重大交通、产业、公共服务等项目布局,指导开展重大改革试点和体制机制创新,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2.优化管理层级。直管区实行管委会乡镇(功能区)两级扁平化管理,赣江新区管委会组织、领导直管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开发建设,全面管理直管区各项社会事务,全面统计直管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区按属地原则由南昌市、九江市直接管辖。保留原有经开、临空、永修、共青四个组团,各组团按属地原则负责本区域内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管理。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强与四个组团协调沟通。

3.加大省市支持。省政府赋予赣江新区设区市级和部分省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除需国家审批核准或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外,其余审批权限均下放给赣江新区办理;赋予赣江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优先考虑放在赣江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平台优先考虑布局赣江新区;省、市财政加大对赣江新区建设的支持,推动省级投融资平台将注册地转移到赣江新区,先期推动省投资集团、省金控集团、省大成国资公司将注册地变更登记到赣江新区直管区。支持赣江新区设立投融资平台,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出资支持赣江新区直管区建设。

(二)区域划分

直管区管辖范围合计162.1平方公里,包括赣江新区管委会所在的儒乐湖核心区9.34平方公里;原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部分区域,新建区金桥乡全域和溪霞镇万福村、乌石村、南坪村3个行政村,共104.04平方公里;永修县马口镇马口村、爱华村、高峰村、立华村、山丰村、城山村、新丰村、和丰村8个行政村,永丰垦殖场的东丰分场、长兴大队、下泥大队3个大队(分场),以及马口镇林场、先锋村部分区域,共48.72平方公里;国家批复的赣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未纳入直管区的其他区域为统筹区。

三、运行机制

(一)直管区

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按照南昌市、九江市和涉及县(市、区)委托管理协议,在直管区全面负责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行使设区市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权和部分省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

1.组织机构及干部人事管理

行政管理。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领导直管区乡镇(功能区)。赣江新区省管干部由省委、省政府任免,直管区下设机构负责人由赣江新区任免,统筹区下设机构负责人分别由南昌市、九江市商赣江新区任免。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直接接受对口省直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功能区管理。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可根据总体规划、开发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立或调整经济功能区的规划布局,并依托直管区内现有管理机构调整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赣江新区管委会所在的儒乐湖核心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管理维持现有模式不变,土地由赣江新区挂牌出让,土地收益实行封闭运行,税收由赣江新区和南昌经开区对半分成。

落实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对赣江新区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增强相应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具体调整事宜,由赣江新区商省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2.综合经济管理

土地等资源要素的调配供给,由赣江新区管委会直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优先保障。

新区统计工作,仍按照省统计局有关文件要求,实行在地统计,直管区统计数据由赣江新区管委会统计,统筹区各组团统计数据按原行政区域分属所属县(市、区)或开发区,相关统计报表抄送赣江新区,省统计局核定反馈。直管区和统筹区数据同时分别计入赣江新区和原行政区属地。

3.财税管理

赣江新区保持原有相对独立的市级财政管理体制不变,设立相应的赣江新区本级金库,直接对接省国库。

省级财政在原定2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亿元,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亿元定额补助支持赣江新区建设;南昌市财政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亿元定额补助支持赣江新区建设;省财政在安排新增债券额度、省直部门在安排相关补助时,给予赣江新区直管区重点倾斜;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支持设立赣江新区发展建设子基金,同时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其他子基金优先投向赣江新区直管区。

赣江新区税务局目前维持原有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范围不变,并负责新纳入直管区范围内的税收征管,涉及统筹区的地方可用财力返还属地政府。

4.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和审批管理。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赣江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在项目申报或审批中,赣江新区管委会根据委托权限,自行审批或直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

项目建设管理。直管区各类在建的基础设施、民生及招商引资企业项目,按照责任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目标要求不变的原则,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跨直管区和统筹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公共服务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由赣江新区管委会统筹推进,所在地政府大力支持配合。

5.自然资源管理

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作为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构,享有设区市自然资源管理权限。直管区单列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发展需要,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赣江新区在全省范围内逐步调出直管区基本农田。直管区(除儒乐湖核心区外)的土地出让收益,由赣江新区留存使用。

6.社会事务管理

南昌市、九江市政府及涉及县(市、区)政府委托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直管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履行并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7.其他事务管理

涉及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由原行政区法院、检察院继续行使工作职能。涉及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社会管理工作由赣江新区行使工作职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相关县(市、区)按赣江新区直管区人口比例分配名额,在原行政区选举。

(二)统筹区

1.统筹区各市、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协助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并接受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2.统筹区涉及新区整体长远发展的土地利用、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公共服务项目等重要事项,由相关市县政府商赣江新区管委会共同推进。

3.统筹区各县(市、区)、经济功能区享受国家、省级支持赣江新区加快发展的各类政策。

4.统筹区对外以赣江新区名义进行宣传报道,合力提升赣江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理顺赣江新区管理体制,是省委、省政府加快赣江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理顺体制的各项工作,确保赣江新区走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轨道。

(二)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南昌市、九江市政府及相关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分级委托、分级授权的原则,与赣江新区管委会及工作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完成人财物等方面的交接以及收支基数的划转,耐心细致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平稳过渡。

(三)加强协调,做好衔接。赣江新区要主动加强与南昌市、九江市的沟通协调,认真梳理并衔接相关事项。南昌市、九江市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有关事权、物权、财权等各项事务的交接工作,确保新区能够接得住、管得好。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9-10-10
干脆把新建区在北边的飞地直接建一个区得了。几万人的湾里区撤了腾名额。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9-10-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落实《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落实<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落实《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我市与赣江新区的对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是站在新起点上推动赣江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加快打造引领全省发展的重大引擎和新增长极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交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南昌市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定额补助支持赣江新区建设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5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我市责任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

工作进展:市财政局在办理2017年年终结算时,为支持赣江新区平衡收支,根据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已预列我市3.6283亿元给赣江新区,目前赣江新区尚未归还该笔资金。

下一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有关涉及财政事项。目前南昌市与赣江新区之间仍有收支基数、债权债务等事项急需明确,因此,建议由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相关市县区尽快明确有关事项,上述事项明确后,固定补助资金事项会立即落实到位。

(二)完成签订委托协议。南昌市按照分级委托、分级授权的原则,与赣江新区签订委托协议。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6月中旬前

我市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我市责任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工作进展:正在草拟南昌市赣江新区建设对接领导小组名单以及南昌市落实《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报审。

下一步工作:积极与赣江新区对接,在相关部门完成前期对接的基础上,起草委托协议报审。

三、配合任务

(一)配合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5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工作进展:已完成

(二)配合赣江新区完成全面摸排直管区情况。对直管区内人、财、物、房屋土地、自然资源、防汛抗旱、在建项目、股权投资、债权债务等情况,教育、卫生健康、文体设施分布情况,党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保医保、贫困人口等情况,按“人、物随事走”原则,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5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

我市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工作进展:

南昌经开区正在积极配合赣江新区全面摸排直管区情况。一是已对原桑海商业住房、防汛抗旱、教育、文体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摸查,对直管区内受监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公共场所审批事项已全部交由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三是已配合赣江新区完成原桑海开发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情况的摸排工作,并已将原桑海开发区管委会的人员、编制情况、党组织情况和副科以上干部人事情况等资料提供给赣江新区。四是正在配合赣江新区做好直管区内自然资源摸底前期准备工作。

南昌临空区已完成直管区临空范围党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保医保的摸排工作。

下一步工作:按照上级对口部门指示要求,全力配合赣江新区完成直管区涉及各类事项的摸排工作。

(三)配合省直部门完成开展直管区管辖范围划线工作。针对直管区162.1平方公里管辖范围,尽快开展管理范围划线工作,形成直管区区域图。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6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我市责任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工作进展:已制定我市《关于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划线工作的具体方案》。

下一步工作:

对于整建制划转区域,会同赣江新区管委会,组织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南昌临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协商会议,以区域管辖现状及自然资源部门权属调查成果资料为基础,在图上协商核定赣江新区直管区管理区域界线位置,并组织进行实地核准定位,从而形成反映实际界线走向的协议书、资料和地形图。

对于非整建制切割划转区域,会同赣江新区管委会,组织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南昌临空管委会对界线周边乡镇、行政村、村小组进行图上核界认定。认定一致的,组织技术人员标绘在最新版地形图上,由毗邻双方各级签字确定。对认定不一致的,组织有关人员带领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认界。对管理范围有争议区域,协商无果后,由市民政局上报省民政厅,请省边界办裁定。

(四)配合省直部门完成全面摸清直管区土地利用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摸清直管区土地利用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按程序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相关工作。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6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我市责任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

工作进展:已梳理了赣江新区直管区中涉及我市范围内(原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区金桥乡、溪霞镇等)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位置等有关信息。

下一步工作: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按程序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等相关工作。

(五)配合完成完善直管区财税体制。完善赣江新区直管区金库,核定直管区收支划转基数,直管区财政预决算、债务限额在省级财政单列,同时进一步明确统筹区财政体制,做好直管区税费征管和税权管理体制衔接,明确赣江新区直管区与统筹区财政数据定期交换机制。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6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我市责任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

工作进展:

财政工作方面。一是市财政局已与省财政厅主动对接并沟通赣江新区管理体制调整和完善后相关事宜的划转和衔接工作。二是市财政局已对经开区提出金库换转、税收征管、财政体制、债务划转、土地政策等重要事项一一给予了解决方案。三是省财政厅已组织南昌市、九江市、赣江新区等有关市(区)、县财政局召开关于赣江新区收支基数核对工作座谈会,会上讨论了省财政厅草拟的《赣江新区收支基数核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对赣江新区直管区的收支基数核定、直管区和统筹区的收入缴库方式以及债务的划分等有关事宜均作了部署。

税务工作方面。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赣江新区税务局维持目前征管体制不变,省税务局也未就赣江新区税收征管权属划分做出进一步规定,故目前赣江新区直管区、统筹区税费征管权均由赣江新区税务局管辖,我市税务局无权对其税费征管和税权管理体制衔接做出相应处理。

下一步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对口部门的工作部署,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好每项任务。

(六)配合省统计完成健全赣江新区统计体系。配合省统计局指导赣江新区健全完善体现新区特点的宏观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和直管区统计工作体系;审核反馈直管区和统筹区统计数据;配合指导赣江新区编印统计资料,发布统计数据,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6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市统计局

我市责任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

工作进展:梳理了赣江新区直管区涉及我市的一套表企业及5000万元以上项目情况,为数据划分做好了准备工作。

下一步工作:继续配合省统计局指导赣江新区健全完善统计工作体系。

(七)配合赣江新区全面完成交接工作。完成清产核资、移交接管、公章转换、单位更名以及党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保医保和事权、物权、财权等各项事务交接工作。

上级要求完成时限:6月底前

我市牵头部门: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经开区、南昌临空区管委会

我市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工作进展:正在全面配合赣江新区做好直管区的摸排工作,目前交接工作新区尚未展开。

下一步工作:按照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指示,积极配合赣江新区全面完成相关交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畅通衔接协调机制,全面完成交接工作,合力推进赣江新区建设。

(二)确保过渡期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动向,耐心细致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平稳过渡。

(三)加快推动工作落地。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主动服务不等待,全力服务不保留”原则,确保各项交接工作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1-01-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精神,6月3日下午,省民政厅和赣江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在省民政厅机关大楼举行了赣江新区直管区管理范围签字确认仪式。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胜,赣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应炯出席;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赣江新区有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南昌经开区管委会、新建区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字仪式。

会上,赣江新区、南昌经开区、新建区、永修县共同签订了赣江新区直管区管理范围确认书,明确赣江新区直管区168.24平方公里的管理范围。签字确认仪式的成功举行标志着赣江新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有关各方将依据确认的赣江新区直管区管理范围,办理好机构、人员和社会管理职能移交等事项,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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