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漯河市郾城区撤销城关镇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
豫民行批〔2017〕31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郾城区城关调整龙城镇孟庙镇部分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请示》(漯政文〔2017〕76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郾城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将龙城镇的黑龙王庙村、小赵村、小王庄村、回马村、香陈湾村,孟庙镇的英张村、刘庄村、五里岗村、马坡村9个行政村划入城关镇管辖。
二、撤销城关镇,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涉及区域行政界线变更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具体事宜请你市按照《河南省街道办事处设置有关规定(试行)》予以审批,并将结果报我厅备案。
此复。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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