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碧江区析置正光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http://www.trs.gov.cn/xxgk/jcgk/zcwj/tfh/201911/t20191108_3914609.html碧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铜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9〕11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设镇暂行标准>和<贵州省设置街道办事处暂行标准>的通知》(黔民发〔2011〕22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碧江区析置正光街道。正光街道辖原灯塔街道正光社区、打角冲社区、原滑塘村(含滑田、暗塘、黑岩坪、正光4个组)和原滑石侗族苗族土家族乡芭蕉村、三寨村,街道办事处驻正光社区。
行政区划调整后,灯塔街道辖滨江社区、灯塔社区、龙田社区、地理社区、白岩溪社区、矮屯社区、马岩村、寨桂村、柑子冲村,街道办事处驻灯塔社区;滑石侗族苗族土家族乡辖滑石社区、豹子营村、老麻塘村、新寨村、白水村,乡人民政府驻滑石社区。
二、行政区划调整后,碧江区辖市中街道、河西街道、环北街道、灯塔街道、川硐街道、锦江街道、正光街道、坝黄镇、漾头镇、云场坪镇、滑石侗族苗族土家族乡、和平土家族侗族乡、瓦屋侗族乡、桐木坪侗族乡、六龙山侗族土家族乡。
三、你区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三、请你区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